证监创和解先例 已除牌GEM股康佰控股三被告向股东赔1.92亿元 每手分660元

2024-09-16 18:56

证监创和解先例 已除牌GEM股康佰控股三被告向股东赔1.92亿元 每手分660元
证监创和解先例 已除牌GEM股康佰控股三被告向股东赔1.92亿元 每手分660元

已除牌的GEM股康佰控股(除牌前:8190)三名主事人,早年利用公司作高价收购令股东受损失,被证监会入禀清盘。证监指,与三名被告达成和解,他们同意向康佰支付约1.92亿元赔偿,以分发予独立公众股东,是已除牌公司以特别股息的方式向独立少数股东支付的历来最高赔偿额。

除牌公司特别息赔偿额属历来最高

按照和解协议,三名康佰的董事及幕后董事,将向公司以特别息形式赔偿约1.92亿元,当中有两名共持有24.4%股权的康佰股东,承诺不收股息,以重新分发予独立公众股东。如法院批准和解方案,独立公众股东将收取每股0.066元,较康佰2019停牌前股价0.024元,高出1.75倍。康佰每手1万股,即小股东每手获赔660元。

明年4月法院裁决和解协议

高院定于明年4月2日进行聆讯,以听取各方的和解建议及就事实陈述书作出的陈词,证监将就有关法院对于赔偿及特别股息分发的裁决,将适时发布。

「幕后董事」指使两董事进行高价收购获私利

和解同时就一份事实陈述书达成协议,指出三名被告中,公司除了执行董事廖天立及李敏滔外,吴国辉属「幕后董事」,指示二人经营康佰业务。而三人在2016及2017年间收购两家公司,但大幅推高收购价合共2.29亿元,令吴国辉能从中挪用康佰的资金获私利,并造成虚假的印象,令人以为康佰拥有大量业务及资产,继而成为股份可继续上市的理由。

新收购公司虚增收益

事实陈述书续指,两家被收购的公司在2016至2019年间,虚假地夸大收益,令康佰蒙受合共超过2.93亿元的损失。另外两名执董亦在没有商业理由情况下让康佰借贷,从中公司支付了约6400万元的费用和利息。证监会基于有关理由,判断三人违反对康佰负有的受信责任。

证监会CEO梁凤仪:为少数股东讨回公道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案件是此类和解的首例,使康佰少数股东能够直接从不法分子支付的赔偿金额受惠。她称,证监一直竭力维持市场的公义秩序,为少数股东讨回公道,并使违法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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