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许家印欠债逾53亿人民币 高院批准拍卖许约值500万港元尖沙咀物业还债

2024-09-16 10:58

许家印欠债逾53亿人民币,高院今批准债权人申请,拍卖许名下位于尖沙咀柯士甸道祥景楼一个值500万港元物业还债。资料图片
许家印欠债逾53亿人民币,高院今批准债权人申请,拍卖许名下位于尖沙咀柯士甸道祥景楼一个值500万港元物业还债。资料图片

中国恒大早前因资不抵债被勒令清盘,创办人许家印4月被高等法院下令须立即清还逾53亿人民币债项,并下达押记令,批准若不还钱,债权人和信恒聚便可申请接管及出售许家印物业。由于许家印未清还债项,和信恒聚遂根据押记令,入禀要求许家印交出尖沙咀祥景楼物业,拍卖出售以清还部分债项。许家印一方今缺席高等法院聆讯,法官陈锦泉遂依和信恒聚申请判令,庭上透露物业市价近500万元。

原告为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夥),被告为许家印。原告在入禀状指,许家印是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唯一拥有人。高等法院早前就双方等建筑及仲裁案件,下令许家印须向原告偿款人民币约53.18亿元,另须向原告付逾9千元的押记令申请费,另下达押记令以保证到期须付的人民币约53.18亿元获得缴付,否则许家印须立即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的物业予原告接管及出售。

由于许家印未清还人民币逾53亿元债项,原告现要求许家印立即交吉尖沙咀柯士甸道144号祥景楼6楼A室,交出该单位的物业管有权文件,让原告自由通过地产代理、私人交易或公开拍卖出售该单位,该单位一经售出后许家印需签立物业转让契,把物业转让至买方名下。若许家印不跟从命令,则可由法庭委任的合资格人士代签物业转让契等。物业买卖的净收益应支付原告,以部分偿还人民币约53.18亿元债务及讼费等。

案件编号:HCMP1084/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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