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疑犯索6万讹称事主愿收钱和解 男警被控两罪 准保释10.3转区院讯
2024-09-13 14:11
27岁男警涉于今年4月处理一宗强奸案时,向疑犯讹称受害人愿以6万港元作庭外和解,男警事后被控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企图欺诈」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并于10月3日进行答辩,获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批准,被告继续以2万元保释候讯。
被告今早无律师代表,表示尚未聘请律师。郑官一度问被告是否保留不在场证据,惟被告反问郑官「咩意思?」。经郑官解释后,被告同意留待下次处理。
被告吴伟峰,被控于2024年4月26日与4月28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身为担任公职的人,即香港警队警员,在警方调查的一宗强奸案件中,在无合理辩解或理据的情况下,刻意行为不当,向疑犯X谎称受害人Y向X勒索港币6万元,以便Y作出不追究该案件,企图诱导X向被告交出港币6万元。
案件编号:STCC3025/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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