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21事件」向人投掷灯和木棍 「白衣人」否认暴动及串谋伤人罪受审

2024-09-09 12:44

被告邓嘉民否认暴动及串谋伤人罪受审。王仁昌摄
被告邓嘉民否认暴动及串谋伤人罪受审。王仁昌摄

元朗港铁站2019年发生「7.21」事件,有「白衣人」疑于站内持木棍和藤条袭击黑衣人士。43岁男商人涉案被捕,他否认暴动及串谋伤人共两罪,今于区域法院、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当晚凌晨曾经把一盏灯和一枝木棍掷向黑衣群体,及手持藤条、与其他白衣人站在一起。审讯明续。

有黑衣人与白衣人争执动粗

被告邓嘉民,今由大律师David Boyton代表。被告否认于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铁元朗站一带,连同邓怀琛、吴伟南及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及意图使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们。

控方开案陈词指,案发当日约凌晨零时,约20名白衣人在元朗英龙围及元朗港铁站外聚集,他们手持木棍和藤条,当时亦有约40名黑衣人士和记者在场。其后有更多白衣人出现,不少于40名白衣人在场与黑衣群体争执,有白衣人喝骂对方及发生肢体冲击。

控方指邓嘉民加入向黑衣人掷物及追赶

约零时5分,被告从英龙围走出来,并加入到白衣人当中,他身穿白色「Levis」上衣、黑色长裤、黑色鞋及携黑色肩包,被告当时没有遮掩面容。数分钟内,现场冲突升温,被告拾起一盏灯及掷向黑衣群体,部分黑衣人士跑向港铁站,被告与其他白衣人追赶至J出口,被告再拾起一枝木棍及投向黑衣群体,他当时亦手持一枝藤条。

白衣人其后袭击黑衣群体,约零时16分,被告与其他白衣人离开现场。警方翻查网上公开片段及报章报导,锁定被告身份;2021年9月26日晚上,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DCCC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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