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案囚犯承认50万元行贿检控官 图隐瞒共犯行为 9.19判刑
2024-09-03 19:47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涉欺诈案的囚犯承认以50万元行贿律政司检控官,以隐瞒其他犯人在案中的参与,被廉署起诉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被告今(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裁判官施祖尧将案件押后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继续还柙惩教署看管。
控罪指,40岁被告高卫健被控于或约于2023年2月28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公职人员,即律政司署理高级检控官提供利益,提供50万元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即协助干扰DCCC1038/2021案件的司法程序,隐瞒其他犯人在该案的行为和参与,及协助欺骗法庭,令法庭相信上述案件只由高卫健干犯,并以此作为基础结案。
案情指,被告2023年2月底在狱中要求寄出一封挂号信件予律政司一名时任署理高级检控官,内附一封手写信的影印本。被告在信件中向该名时任署理高级检控官提供贿款50万元,寻求对方协助干扰有关欺诈案的司法程序,隐瞒其他罪犯有份参与该案及其犯罪行为,并协助欺骗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独自犯案而结案。
该时任署理高级检控官收到信件后立刻向管理层汇报事件,律政司即时把个案转介廉署。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蔡诗敏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德雄协助。
案件编号:ESCC546/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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