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将围封53条旧屋邨单位走廊百叶窗 涉240幢楼宇 富山邨先行
2024-09-03 19:35
近日有旧式公屋屋邨居民指,房屋署将开展工程将单位与走廊相连的气窗围封。房署回应有关查询指,有关工程将涉及53条屋邨约240座楼宇。强调有关单位本身已提供足够的天然通风及采光,居民亦毋须就工程留在单位内配合及承担任何费用。首阶段工程将于钻石山富山邨展开。
配合消防条例修订 居民毋须承担费用
房署发言人指,2007年7月1日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规定1987年3月1日或之前落成,或在该日期前首次呈交建筑工程图则予建筑事务监督批准的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须提升至切合现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房委会辖下64个租住屋邨的477幢楼宇,均受《条例》规管。
署方表示,而自《条例》生效后房委会已逐步在各不同屋邨进行消防改善工程,例如在相关楼宇更换防火门和安装紧急照明系统等。而消防工程顾问指旧式公屋的走廊百叶窗面向走廊,而共走廊并没有与逃生楼梯分隔,这些单位的百叶窗未能有效防止烟雾或火焰通过,若单位发生火警,火势及浓烟可通过百叶窗扩散至公共走廊或其他单位。
指部分居民已自行围封 惟未达耐火时效
房署续指,有关屋邨居民多年来因私隐、隔音或防盗等原因,已自行使用不同物料或方法围封百叶窗,惟这些物料或方法未必具有足够耐火时效。房署最终敲定以防火板围封单位面向走廊的百叶窗,当中共涉及53条屋邨约240座楼宇。房署于今年3月至6月分别收到屋宇署和消防处就当中涉及的3条屋邨共8座楼宇回覆接纳建议工程方案,首阶段工程将于钻石山富山邨展开。
署方强调,所有相关住宅单位均设有露台或窗户,提供足够的天然通风及采光,署方亦已考虑围封工程的技术细节及施工程序,确保在一般情况下,工程可在单位外完成,居民毋须留在单位内配合,亦毋须承担任何费用。
发言人亦补充,房署正为约300座楼宇进行所需的消防装置或设备工程,其中38座已完成并全数获消防处发出遵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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