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涉致电滋扰区院法官逾万次 申换官失败 求上诉许可亦被拒

2024-09-03 17:32

陆志荣申换官被拒,求上诉许可今亦被拒。资料图片
陆志荣申换官被拒,求上诉许可今亦被拒。资料图片

60岁男广告设计员涉于2021年打电话及传真滋扰两名区域法院法官逾万次,被控藐视法庭罪,将于2026年1月12日进行为期10日审讯,明年8月8日将进行审前覆核。设计员早前申请撤换审理本案的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被拒,他不服命令提出上诉,认为陈官对他反感、不满及产生歧视。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指出,他纯粹猜测陈官对他产生偏见,毫无事实根据,上诉没有任何成功机会,驳回其上诉许可申请,同时要他需支付律政司讼费逾1.8万元。

被告指法官敌视偏帮控方求换官

被告陆志荣认为法官陈庆伟认定他是犯罪,对他存有敌视之心,而陈官曾提醒他一旦罪成会被判监,令他感觉陈官有偏帮控方之嫌。陆指控方呈上大量文件,陈官却急于开审对他不公,让他没有足够时间查阅文件,而且陈官曾收过滋扰电话,相信陈官会对他产生歧视和偏见。陆认为陈官歧视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遭被告多次投诉及指出不是后,相信陈官已对他产生反感或不满,故希望换官审理,以免他蒙受不利。

上诉庭认为被告论点欠证据支持

上诉庭法官张泽佑及区庆祥指,被告所提出的论点纯属其主观己见,没有证据客观支持,陈官对被告的法律指示在程序上毫无不妥,并不构成偏颇的理据,法律上也不容许被告上诉时提出原本申请时未曾提出过的新论点。而控方已撤控「不断打电话罪」,只控告陆藐视法庭罪,不存在一案两审。两名法官指陈官为专业法官,没可能单单被指出不是,便对被告产生偏见。上诉庭因被告的上诉许可申请完全缺乏理据而驳回,下令被告需向律政司支付讼费合共18,550元。

案件编号:CAMP134/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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