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男两度于宿舍非礼「组妈」罪成 官斥缺乏自制能力 判囚8星期

2024-09-03 15:24

被告潘启尧。资料图片
被告潘启尧。资料图片

22岁港大男生宿舍非礼「组妈」案,早前于东区法院裁定两项非礼罪成立,案件今(9月3日)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大律师杜诺德(Richard Donald)称被告已还柙2星期,对被告已是很严重的惩罚。暂委裁判官邓子楷判刑指被告缺乏自制能力、随意的性行为、及低估了对受害人的伤害,判处8星期即时监禁。

被告潘启尧,被控于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学李兆基堂房间内,两度猥亵侵犯X。

大律师杜诺德(Richard Donald)求情指被告已还柙2星期,对被告而言已是很严重的惩罚。而且被告没有任何刑事定罪纪录,父母离异,现已有深刻的反省,对其行为深感后悔。

感化官报告反映被告看待关系为互惠互利的朋友(FWB, friends with benefits),形容被告自称性欲很旺盛,每天都要自慰,并称被告误信流言以为X的私生活混乱,亦以为X对他有兴趣,惟报告亦显示被告对其犯下的行为有悔意。

暂委裁判官邓子楷判刑指被告缺乏自制能力、随意的性行为、及低估了对受害人的伤害,更用酒醉作藉口。邓官称二人虽然没身体接触,但被告行为有猥亵性质、冒犯到X并令她害怕。邓官续称被告表示喜欢X,但没有尊重X,而且被告曾离开案发地,惟10分钟后折返,邓官认为被告此行为是有预谋犯案,案件性质严重,判囚8星期。

案件编号:ESCC2419/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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