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直击交通部严打违法骑单车人士 不依交通灯号罚5000元及扣5分
2024-08-07 19:57
本港致命单车意外增,警方部署执法行动打击违反交通条例的骑单车人士。根据警方数字,今年上半年录得7宗致命单车意外,较去年同期的2宗,升幅达2.5倍。《星岛申诉王》分别在上水及大埔区,直击警方执法过程,向违反交通规则的骑单车人士发出告票,没有遵从交通灯指示,以及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等,首次被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以及被扣5分。
今次的执法行动中,在上水区短短半小时内,就见到近10名骑单车人士在行人路违法踩单车而遭票控,亦有外卖员及踩单车男子在行车路行车时冲红灯,涉违反「没有遵从交灯通灯指示」。在大埔区,记者目击在单车径上踩单车的男子「没有遵从交通标志」,没有理会「停车」指示牌,将单车停下推过路。
骑行单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为打击不专注驾驶行为及提升单车安全,警务处交通总部在今年第三季分别展开名为「亮景」及「朝阳」的全港性大型专题执法行动,将结合五大总区交通部、道路安全议会、交通安全队及中国香港单车总会等多方团体,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全面提升市民道路安全意识。
警方提醒,不少市民轻视驾驶单车,将其视为代步工具或休闲活动,忽略自身能力及佩戴装备的重要性,呼吁市民要对自己操控车辆的能力有充分了解,做好风险评估。
单车在马路上行驶被视为车辆,但因体积较小速度相对较慢,踩单车人士应让其他司机见到自己,切忌在大车的盲点内停留。此外,警方呼吁市民骑行单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和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骑行时应格外留神。
驾驶单车人士受到《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规管,较常违法的情况包括没有遵从交通灯指示、没有遵从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以及横过连续双白綫或附有虚綫的连续白綫,首次定罪,可处5000元罚款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没有遵从交通灯指示者会额外记5分 (如未有车牌者会被记录在案,若领牌后会被记回分数);横过连续双白綫或附有虚綫的连续白綫亦会记3分。
至于其他的违法情况及罚则如下:
鲁莽骑踏单车:首次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如属第二次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5000元罚款及监禁3个月。
不小心骑踏单车:罚款2000元。
不得运载任何其他人;或任何动物或物件,而该动物或物件妨碍其视綫或阻止其完全控制其车辆:罚款2000元。
在黑夜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骑单车人士需在车头展示白灯及在车尾展示红灯:违反可处罚款2000元。
单车须装配可发出充分警报的钟;单车除安装一个钟之外,不得安装其他警报仪器。违反者可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在道路上骑单车,除超车时,否则须以单行前进。违者可罚款罚2000元。
另外,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单车,可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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