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驳斥保护海港协会 发展局:无意在维港或青洲进行大规模填海
2024-08-02 23:20
对于保护海港协会今日(2日)在报章刊载广告,发展局在专页发文指,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和有误导之嫌,局方已去信协会,严正厘清数点。
第一,政府已在不同公开场合表明,无意在维港内进行大规模填海造地以作房屋、商业或工业等发展。政府亦没有计划在维港内(无论青洲一带或海港内其他地方)进行大规模填海工程。协会指政府正策划在青洲作大规模填海,这完全是子虚乌有。
其次,对政府就《保护海港条例》提出的修例建议,协会指「该条例赋予法院权力,由独立的法院决定政府的大型填海计划,是否合法」,这完全偏离事实,因为现行条例并没有条款要求法院审批填海项目。一直以来,法院是基于有人就填海个案提出司法覆核申请,才参与有关的司法覆核审理。
法例无审批机制 修例堵漏洞
另外,发展局指出现行法例并没有要求法庭审批填海项目,而事实上现行法例根本没有明文提供审批机制,政府其中一个修例建议就是要堵塞这个漏洞,赋权最高行政机关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修订《条例》后,政府就填海建议所作的决定的合法性,如在司法覆核中受到挑战,仍须由法庭裁定,并不存在协会所指「为自己的案件做法官」的情况。局方现时提出的修例建议完全不涉及更改就申请司法覆核批予许可的门槛,并不会削弱任何对有关决定不满的人士提出司法覆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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