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26岁女员工推跌拍打幼童头部等 4项虐儿及2项袭击罪成 下周三求情
2024-08-02 14:54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的「童乐居」于2021年底爆出虐儿事件,34名女职员涉事被控。其中26岁女员工承认5项虐儿罪,另否认6项虐儿及2项交替控罪、普通袭击罪。经审讯后,法官王诗丽今午于区域法院颁下判词,裁定其中4项虐儿罪及两项普通袭击罪名成立,被告须还柙至8月7日求情。本案亦是童乐居虐儿事件最后一宗裁决案件。
控虐儿及袭击共13罪只认其中5项虐儿
被告黄洁莹,被控11项「看管儿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儿童」罪及2项交替控罪「普通袭击」罪,指她于2021年9月22日、11月28日至12月17日期间,在旺角砵兰街香港保护儿童会,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至少8名幼童。
被告否认其中6项虐儿罪及两项交替控罪。控方案情指被告于2021年9月22日、12月4日、10日、11日及17日虐待6名儿童,例如以拳头敲打幼童头部、推跌幼童、拉扯幼童右脚再向下压、及拍打男童头部共约8次等。
被告承认其馀5项虐儿罪,案情指她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袭击5名儿童,包括用毛巾大力揉搓男童面部并推往地面、拉扯女童而导使其头顶撞到婴儿床、在洗手间内把男童推往厕格及拍打其面部等。
官不信被告推开幼童出于保护心切
判词提到,2021年9月22日下午,幼童在游乐场玩耍时,尝试爬上太阳伞底座,被告多次用手推开R,及大力将R放在地上并拍打其头部8次。被告另曾拍打两名幼童的左臂及头部。被告于审讯中供称,当日发现太阳伞可能坏了,为使爬上太阳伞底座的幼童离开,才作上述行为。
惟王官翻看闭路电视片段,认为当时太阳伞并没有故障或构成危险,故不接纳被告当的举动是出于保护幼童,而且被告可呼唤同事协助,她只是不想幼童走近太阳伞,一心想吓退幼童,而用武力解决问题。另外,虽然被告轻描淡写其动作与力度,但王官认为这与片段显示的刚好相反,裁定涉及R的虐儿罪成。
裁定4项虐儿及2项袭击罪成
就被告袭击两名身份不详幼童的指控,王官指被告行为没有导致他们遭受不必要的苦楚,顶多只会造成轻微惊吓或些少心理焦虑,因此裁定相关的两项虐儿罪脱、但普通袭击罪成。
被告另涉3项虐儿罪,指她捉住男童A的脚向下压,使A表现出痛苦表情和哭泣;拍打男童D头部、把袜子扔向D下巴、多次用力推D胸膛及拍打其头部;拉扯女童H及敲打其头部数次。王官裁定3项虐儿罪名成立,虽然被告辩称是为幼童放松、保护幼童或淡化其力道等,但王官认为与闭路电视片段不符,而且被告在幼儿教育方面具备学识和经验,她必然知道行为有机会令幼童受伤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案件编号:DCCC148/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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