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7.1「抢犯」罪脱 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重审 今重新提堂 准被告保释至8月讯

2024-07-24 15:51

李兆聪(左)涉7.1「抢犯」案,获准继续保释候讯。何君健摄
李兆聪(左)涉7.1「抢犯」案,获准继续保释候讯。何君健摄

23岁送货员涉2020年七一回归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抢犯」,被控阻差办公罪,经审讯被裁定罪脱;律政司以案件呈述形式提上诉,获高院裁定得直及将案件发还重审。案件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以待辩方与控方进行磋商。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指案件事发4年前,不希望将本案长时间拖延,押后至8月22日再讯,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李兆聪、报称送货员,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铜锣湾时代广场勿地臣街出口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陈晓琳警员25799。

被告李兆聪。
被告李兆聪。

辩方大律师邓灏程今向法庭申请案件押后约6星期,欲就本案与控方作出磋商。惟郑官认为案件已经过数次法律程序,不想拖长案件,故只准押后4星期;另准被告继续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须交出旅游证件。

本案为重审案件,原审裁判官彭亮廷于2021年7月30日,裁定被告李兆聪表面证供不成立,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最终高院法官陈仲衡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交予另一位裁判官重新审理。

案件编号:STCC 2837/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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