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规管|解决劏房工作组8月交报告 工联会倡立法规管 面积最少7平方米

2024-07-23 19:51

劏房规管|解决劏房工作组8月交报告 工联会倡立法规管 面积最少7平方米
劏房规管|解决劏房工作组8月交报告 工联会倡立法规管 面积最少7平方米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伦牵头的「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将在8月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联同该会区议员今天(23日)会见工作组副组长、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并提交「工联会劏房管理制度倡议书」,包括立法规管劏房面积不得少于7平方米(约75.3平方尺)、7至14平方米(约75.3至150.7平方尺)的劏房业主亦需向政府申报住户的基本资料等。邓家彪引述何永贤指,工联会站在居民角度提出该项建议。 

邓家彪料相关法例难在今届立会任内完成审议 

邓家彪表示,规管劏房相关条例草案现时还未开始撰写,相信较难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内提交或完成审议,预计2026年能够证实生效。他介绍,工联会建议采用「12+18」的「登记再适应」规管制度,即12个月的临时登记期,加18个月的适应期;在临时登记期内登记为合规劏房的业主可享「早鸟优惠」,如豁免收取首次登记费等,但需提交《租管条例》中对管制租金调整水平起关键作用的AR2表格。至于违规的罚则,他指「起码与《租管条例》罚则相若」。

工联会建议立法规管劏房。常彧璠摄
工联会建议立法规管劏房。常彧璠摄
工联会建议立法规管劏房。常彧璠摄
工联会建议立法规管劏房。常彧璠摄
工联会葵青区议员周洁莹。常彧璠摄
工联会葵青区议员周洁莹。常彧璠摄
工联会葵青区议员陈安妮。常彧璠摄
工联会葵青区议员陈安妮。常彧璠摄
工联会九龙城区议员黄文港(左)、观塘区议员简铭东(右)。常彧璠摄
工联会九龙城区议员黄文港(左)、观塘区议员简铭东(右)。常彧璠摄
邓家彪预料规管劏房的法例将难以在今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审议。资料图片
邓家彪预料规管劏房的法例将难以在今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审议。资料图片

工联会建议的劏房最低标准包括不可位于工厦、违例搭建物、未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楼宇内,以及最低实用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净空高度不少于2米等。工联会建议立法规定面积7至14平方米的「狭小劏房」业主,须向政府申报住户的基本资料,如住户人数,是否有未成年人、长者或残疾人士,是否正在轮候公屋等,协助政府进行精准扶贫。 

工联会亦建议在条例正式实施的5年后,进一步提升劏房标准,例如调高最低面积至8平方米(约86平方尺)、为住户安装独立水表电表等,稳步改善劏房居住环境。 

与「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会面的工联会区议员包括观塘区简铭东、余邵伦,葵青区李伟乐、陈安妮、周洁莹,及九龙城区黄文港。 

记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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