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斑马线前无停车 撞倒途人需切除脚趾 今判囚31天

2024-07-23 17:57

被告马健衡承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判囚31天。资料图片
被告马健衡承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判囚31天。资料图片

港岛数码港道去年7月发生私家车撞伤途人意外,涉事私家车司机路经斑马线时未有停车让途人先过马路,反而继续行驶,结果轮軚辗过一名途人左脚,伤者需要动手术切除脚趾。肇事司机事后被控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被告早前认罪,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梁雅忻今午判处被告即时监禁31日,停牌2年。

报称商人的被告马健衡,承认于2023年7月17日驾驶私家车至数码港道南行的一条斑马线时,未有停车礼让途人先过斑马线,迳自行驶,最终导致该途人左脚被车辗过,左脚脚趾需要切除。医疗报告指,伤者伤口有明显发炎问题,而伤者的慢性肾问题令伤口较慢痊愈。

辩方求情指,被告过往没有案底,品格良好,已还柙2星期望获轻判。辩方续指,被告于意外发生后不再打算驾车,重返现场时更现惊恐感觉,需寻求精神科医生治疗。

梁官判刑时指,留意到被告紧张伤者伤势,车祸后有下车问候伤者,梁官形容本案属「好彩」,若伤者当时再向前多行一步可能已经死亡。梁官指法庭需判处阻吓性刑罚,考虑后判被告即时监禁31天,停车牌24个月,并须于恢复车牌前3个月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案件编号:ESCC128/2024
法庭记者:邝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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