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港条例》拟年底提交修订 提升海滨畅达性 甯汉豪强调不会在维港大规模填海
2024-06-25 18:38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今午(25日)召开会议,讨论推进《保护海港条例》修例建议筹备工作的进展。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强调,政府不会在维港内进行大规模的填海造地,以进行房屋、商业或工业等发展,今次修例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海滨的畅达性、优化海滨地带供市民享用,或强化维港应有发挥的功能,计划于今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相关修订。
她表示,当局会从两个策略方向修订条例,包括对于须大型填海,会强化有关制度,继续受到很高的门槛即「不可填海推定」的约束,亦都将此门槛及机制写入条例,令到此机制更规范、公开及严谨。
至于能加强海港功能、改善海滨畅达性或有助市民享受海滨的填海工程,她表示,当局会合理地拆墙松绑,令到这些项目在符合特定条件、完成公众谘询,以及通过内部严格审批情况下,获豁免于高门槛的推定。
服务葵青荃多年的民建联陈恒镔笑言,《保护海港条例》不是保护海港,是「雪藏」海港、是寸土不能碰,令到很多事无法发展,举例荃湾的蓝巴勒海峡都属于维港的范围,过往想做单车径、亲水、行人设施或改善码头设施等,都不能处理,关注修例后如想做这些便民措施,未来的程序要多久。
甯汉豪:亦无就形状作规管 因涉很多可能性
甯汉豪表示,明白海滨范围涉及多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而当局辖下已设有一个海港办事处,鼓励议员向办事处提出一些建议,特别是涉及海滨的位置想做一些设施,由当局去跟进。
「实政圆桌」田北辰关注,假设有人申请填海不足3公顷,但做到「奇形怪状」,如设观景台伸到出维港中心,「威到尽啦,两面都影到相」,是否又容许,建议当局应就填海范围不应离岸太远,至少在形状上有规管。
甯汉豪解释,今次亦无就形状有规管,因为涉及很多可能性,如要订立不能离岸多远,大家又会问当局凭甚么去订立这个标准,既然给予财政司司长一个权力去判定,相关的填海是否涉及公众利益,再加上公众谘询等,形容这都是在「阳光」中进行,如有不妥都会收到意见,不希望在现阶段凭想像去设限。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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