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铜锣湾表行持械行劫案主脑囚13年 官批利用同乡无知和贪婪
2024-06-24 17:27
2019年12月中,3名肇庆男子持械行劫铜锣湾一间表行,抢去总值逾76万元的二手名表,其中2名劫匪2年后承认1项抢劫罪,判囚8年,不在场的29岁同乡主脑早前被裁定抢劫罪成,今(24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暂委法官郭启安指被告角色举足轻重,虽并不在场,但案中劫匪在港人生路不熟,若非被告穿针引线难以成事。
郭官指,被告招揽同乡及指使他们购买工具,事前带同他们视察现场等,若非被告参与,劫案便不会发生,被告利用同乡的无知、贪婪,罪责较其他被告重,终判囚13年。
抢走12只二手名表值逾76万
控方早前开案陈词指,被告李嘉文为劫案主脑,计划2019年12月22日连同其他3人抢劫铜锣湾广场一期地下的二手名表店铺易发时计。店东李恩浩认识了装修师傅「明哥」侄儿被告李嘉文,被告自2018年初起曾上门查问劳力士表价钱,案发前一日被告曾到场与店东打招呼。案发当日下午6时45分有3名贼人打劫上址,用槌击破窗框抢去手表,期间用枪指吓店员及商场保安,抢去12只总值逾76万元的二手名表。警员事后在铜锣湾广场一期后巷检获1把刀、2把槌、1支气枪及3只被劫手表等。
其中2名劫匪李富超及李健良2021年8月中认罪判囚8年,2人出庭作证,交代李富超认识了被告多年,指出被告为劫案主脑,被告案发前夕叫李富超来港工作,与馀下一名劫匪到场视察和购买槌,自己则负责把风,劫案抢得9只手表后交予被告,李富超得到5,000元报酬,再向李健良支付1,000元。
案件编号:HCCC72/2022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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