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宿舍非礼「组妈」 港大男生辩称以为女方接受近距离身体接触 故「用下体去䟴佢一下」

2024-06-13 14:05

潘启尧自辩称,以为X接受近距离身体接触,故「用下体去䟴佢一下」,但没有露械。王仁昌摄
潘启尧自辩称,以为X接受近距离身体接触,故「用下体去䟴佢一下」,但没有露械。王仁昌摄

22岁港大男生涉宿舍非礼「组妈」案,今东区法院续审。暂委裁判官邓子楷今裁定表证成立,涉案男生出庭自辩,供称自己认为当时与女事主关系亲近,他亦自感对女事主而言「自己系几特别」,而他在女事主房间协助收拾物品时,两人距离很近,他以为对方能接受到这么近的距离和身体接触,「所以我用左我下体去䟴佢一下」。

被告潘启尧,被控于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学李兆基堂房间内,两度猥亵侵犯X。

被告自辩称与X关系亲近

被告供称,他和女事主X透过宿舍迎新营认识,他认为两人的关系在2021年8月至12月亲近,在迎新营结束后,X曾邀请他和另外两名女宿友一起煮饭,X亦曾介绍兼职给他,「其实佢(X)帮左我好多……比较亲近」。

对X有好感

被告称,自己对X有好感、「有少少兴趣」,认为两人投契,被告曾经与X食过4次饭,其中最印象深刻是在兼职时一起午餐;当时因为正值疫情,舍生不可带外人入舍宿,所以X有时会发讯息问被告是那一位保安当值,被告认为对X而言「自己系几特别」。

获邀与其他宿生饮酒

被告续指,案发当日凌晨他和其他宿生受X邀请到宿舍茶水间饮酒,至凌晨约5时,他一度离席及去了吸烟,其后打算回自己房间休息,但X透过Instagram传讯息问被告去向,被告认为X想他返回,于是他返回茶水间、继续一起饮酒。被告称当时认为X「可能对我有兴趣,如果唔系,佢(X)唔会叫我返去」,而X亦不抗拒自己。

两度用下体「䟴佢」

被告称他和几位宿友在X提议下、到X房间继续饮酒,后来房间内只剩下X、被告及另有一名宿友在房间内睡著了,当时被告猜想X是否对自己有兴趣,X也没有叫被告离开;被告协助X收拾物品,被告认为自己行为「窝心」及「暖男」,两人距离很近,由于X没有反应,他以为X能够接受到这么近的距离和身体接触,「所以我用左我下体去䟴佢一下」,而X没有立即走开,于是被告再做一次相同动作。

承认曾问X「如果我好大抽呢?」但不曾露械

被告强调自己没有下体磨擦X,而X当时说「咪搞啦」,但并非愤怒或不悦的语气。X其后指示被告去扔垃圾,而被告返回X房间时,另一宿友已睡醒,于是他和宿友一起离开。其后被告折返,并问X须否协助,当时X拒绝,但没有明确叫他离开,被告承认自己曾问「如果我好大抽呢」、「你可唔可以帮我解决呀?」,但不曾露出自己下体。

案件押后至7月25日作结案陈词,被告续准保释。

案件编号:ESCC2419/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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