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不论透过任何平台 对6名指明潜逃者提供资金即属违法
2024-06-12 10:57
保安局局长于今日(6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潜逃海外的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实施潜逃者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等。局长邓炳强今早11时会见传媒,交代有关行动。他提醒不论透过任何平台,对6名指明潜逃者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等,即属违法。
订阅Patreon、YouTube频道是否犯法? 邓:不论任何平台提供资金都属违法
邓炳强指,措施包括不可为这些人士处理资金,不可处理房产等活动包括租楼或买卖楼宇;合资企业;撤销特区护照等等。他强调,已要求有关部门机构执行相关措施,这6人都是潜藏在英国。自国安法生效后,当地政客媒体都在抹黑香港,甚至试图影响审判结果。
邓指,这6人在英国继续做一些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有需要打击、阻吓、防止这些行为,并希望他们拿出勇气回港自首。他提醒,没有他的特许,任何人与这些人有金钱来往即属犯罪,最高可处7年监禁。至于其他潜逃人士,政府会不断审视情况,如有需要会再将他们列为指明潜逃者。
邓炳强指,违反国安法例、被法院出了通缉令的人士,就可以被列为指明潜逃者。被问到实施此措施的时机,邓炳强指出这6人所在的英国包庇相关潜逃者之馀,继续对香港有抹黑行动。至于具体是何时、先针对谁,政府会有不同衡量。
被问到订阅相关人士的Patreon是否违法。邓炳强指,不论透过任何平台,为这些人提供或处理资金,都会构成违反相关罪行。警方会根据证据处理,如有人违反法例,即会执法。
邓炳强表示,非常欢迎潜逃人士回港自首,回港接受法律和司法程序,如潜逃人士愿意自首,可联络入境处,到时向他们发出临时入境证明以供入境。他强调,除获保安局局长特许授权,如违反有关措施,有机会被判最高7年监禁,而警方一定会严正执法。
被问及会否其馀潜逃人士实施相关措施,邓炳强表示会不时检讨,而且没有特定时间,会在有需要时间,将他们定为指明潜逃者,对于其潜逃行为予以打击。至于局长什么情况下会发出特许授权,他强调,情况必须是合理合法情况,及不会影响国家安全情况下才会考虑。他举例指,如潜逃人士在港的公司,或有员工需要强积金供款,并会视乎是否涉及国安问题,才会作考虑。
至于潜逃人士多数居住在英国,并拥有BNO护照,被问及相关措施对其限制的成效。邓炳强指出,相关措施不仅只针对护照问题,更有其他措施,包括不能向潜逃者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等。
记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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