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披露警司游乃强受查罪成判囚上诉得直 律政司申终院上诉许可下月讯

2024-06-03 17:53

林卓廷披露警司游乃强受查罪成判囚上诉得直,律政司不服申请终院上诉许可,下月开庭处理。资料图片
林卓廷披露警司游乃强受查罪成判囚上诉得直,律政司不服申请终院上诉许可,下月开庭处理。资料图片

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涉嫌在3次记者会上向公众披露721事件中,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被廉署调查,原被裁定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成,判监4个月。林卓廷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兼得讼费。律政司不服,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早前批出上诉许可证明书。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现排期于下月8日上午,由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处理上诉许可申请,预计需时60分钟。

44岁被告林卓廷被控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正在进行干犯《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分,即游乃强。

案件编号:FAMC9/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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