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20月大男婴兼吸毒 无业妇另认偷保健品 判监4个月

2024-05-31 17:12

女被告承认虐待20个月大男婴、吸毒以及盗窃罪,判监4个月。资料图片
女被告承认虐待20个月大男婴、吸毒以及盗窃罪,判监4个月。资料图片

36岁无业妇于2021年在深水埗住所内虐待当时约20个月大的男婴,及吸食可卡因和氯胺酮,因而被控两项虐儿及吸食危险药物共3罪;她今年又于区内4间万宁盗窃DHA保健品,早前承认4项盗窃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认罪妇人监禁4个月,另下令她向超市赔偿2486元。

36岁女被告W.L.S,被控两项对所看管儿童虐待或忽略罪、及1项吸食危险药物罪。控罪指,她于或约于2021年7月23日及9月2日,在深水埗丽安邨某单位内,对男童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而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及于同年6月25日在上述单位吸食可卡因和氯胺酮。

女被告另涉4项盗窃罪,指她今年4月分别在区内4间万宁分店盗窃7盒DHA保健品,涉款共2486元。女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已将物品转售。

辩方指案件具一定严重性,但女被告并非主动伤害儿童,亦无证据显示X有受到实质伤害;女被告已没有毒瘾,报告不建议戒毒所。苏官最终判女被告入狱4个月,另须向超市赔偿2486元。

案件编号:WKCC3387/2022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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