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骗及使用虚假文书提早提取460万元强积金 廉署起诉中介人及4客户

2024-04-30 18:08

廉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保险代理强积金中介人及其四名客户,涉嫌透过贪污及欺诈手段,协助强积金计划成员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干犯串谋诈骗及使用虚假文书罪行。五人已获准保释,5月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控7宗罪 收取数千至数万元报酬

黄锦辉,34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时任保险代理,被控共七项罪名,即四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三项使用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涉案四名强积金计划成员为麦国沛,50岁;颜汉伟,51岁;何远文,42岁;以及李芷君,49岁。麦国沛与黄锦辉同被控上述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另外三名被告则分别与黄锦辉同被控上述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

廉署调查发现,黄锦辉向上述每名客户收取数千至数万元,并成功为他们提早提取强积金共约460万元。黄锦辉于案发时为富卫的保险代理暨强积金中介人,他于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协助多名客户于永明信托开设强积金户口,并将他们的强积金转至永明信托,自此成爲其馀四名被告的强积金中介人。

五人涉嫌干犯串谋诈骗及使用虚假文书罪,已获廉署准予保释,5月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何健勇摄
五人涉嫌干犯串谋诈骗及使用虚假文书罪,已获廉署准予保释,5月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何健勇摄

讹称永久离港 移居内地或非洲

廉署调查发现,黄锦辉涉嫌分别与麦国沛等不同客户一同串谋诈骗永明信托,在他们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请中,不诚实地向永明信托讹称他们会永久离开香港并分别移居中国内地或非洲,继而获批。惟调查显示,上述客户从未有意图移居中国内地或非洲。

至于颜汉伟、何远文及李芷君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请中,黄锦辉又涉嫌分别与三人使用三份虚假法定声明书,意图诱使永明信托接受它们为真文书。该等法定声明书疑似在一名本港律师面前签署。惟调查显示,该律师从未为相关人士监理过任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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