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信托挪用投资者资金 前律师张有洪不服7年3个月刑期提上诉 押后5.20颁判词

2024-04-19 12:56

张有洪挪用投资者资金遭判囚7年3个月,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张有洪挪用投资者资金遭判囚7年3个月,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跨国诈骗组织冒充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声称只要投资一千万美元,不足半年便可获得十五亿美元回报。70岁前事务律师张有洪作为投资者之一及有关资金托管人,把一名投资者的一千万美元转帐给他人另作其他投资,张早前承认一项盗窃罪,判囚7年零3个月。他不服刑期上诉,今于上诉庭进行聆讯,上诉方指被告曾向香港和美国部门报案、促使数人绳之于法,质疑原审法官没有提供足够刑期扣减。

上诉人张有洪由大律师关百安代表,早前已呈上书面陈词,指原审法官错误地认定被告报案动机完全是出于私利,被告曾向美国领事馆、香港警察等部门报告本案所涉的Cities Upliftment Programme (CUP)欺诈案,根据关大律师于庭上所指,美国司法部门向他们透露至今拘捕共6人,其中2人已认罪,故原审法官判刑时未有就被告真正想协助官方、拘捕疑犯一点给予足够的减刑折扣,上诉方提出就至少减刑11.7%,即大约1年2个月。

律政司回应指被告早于收取本案事主金钱前已向有关部门报案,故不应就此得到更多减刑。法官麦机智和法官薛伟成押后至5月20日颁下判词。

张有洪于2022年接受判刑,原审法官邱智立指张在审讯前决定认罪,只能获得四分一扣减,另考虑到张先后向香港警察、美国领事馆、美国联邦调查局、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司法部报案,令部分诈骗组织成员绳之于法酌情减刑3个月,终判囚7年3个月。

案件编号:CACC98/2022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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