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逾167万助养「发梦仔女」案 认罪女被告涉款31万 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4-04-09 15:51
一对男女涉在2019年9月至12月间以银行等帐户收款逾167万,调查发现两人为「助养小朋友计划」Telegram群组成员,声称会把筹得资金用于「发梦仔女」上,2人早前分别承认5项及1项洗黑钱罪,男被告被判囚32个月,女被告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暂委法官邓少雄判刑指,报告内容正面,考虑到女被告在本案的角色、个人背景,因本案已还柙一段时间,认为240小时社服令是合适的判刑选择。
辩方早前求情指,心理及精神报告显示女被告袁慧雯的智商较大多数同龄人低,在2019年更因思觉失调接受治疗,犯案主要因受到李唆摆,而非案件主谋;邓官因而决定再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邓官今判刑前表示,报告建议判处被告160至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询问若提高时数至240小时,辩方会否有陈词;辩方表示没有。
案情指,两被告本身为朋友关系。男被告李敏聪开设的恒生、渣打马会、拍住赏及PayMe帐户,均分别在2019年9月至12月间存款急增,共约涉款136万元,当中恒生户口的存款由5.4万元增至63.4万元,升幅近11倍,其中一笔存款备注为「光复香港」。袁慧雯的PayMe帐户亦在上述日子期间收到31万存款。
警方调查两人WhatsApp纪录发现,袁向李表示担心转钱予李会被银行指洗黑钱,李便提议提取现金后再转交,又提到PayMe帐户快达收款上限,将开设其他户口。同年9月7日,李把袁加入至「仔女有餐温饱 助养小朋友计划」的Telegram群组,群组引言为「希望可以帮到各位发梦既仔女⋯100%用到仔女身上」,筹得资金会用作紧急资金、医疗等;李又曾着袁每天帮他清洗1万元。两人曾商议到日本和台湾旅行,声称可以住豪华一点、买商务客位机票;李另曾告诉袁,自己买了新车,并留了40至50万,打算用作开店。
31岁被告李敏聪及27岁被告袁慧雯分别承认5项及1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
案件编号:DCCC558/2022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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