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认收贿转介公立医院病人入住私营安老院候判

2024-03-21 12:56

社署助理社工邱俊和承认收贿转介出院年长病人入住指定私营安老院。资料图片
社署助理社工邱俊和承认收贿转介出院年长病人入住指定私营安老院。资料图片

社署一名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涉于4年间收受一名私家安老院经营者8.3万元贿款,以转介玛嘉烈医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对方的安老院。涉案两人遭廉署落案起诉,继安老院经营者早前承认控罪,助理社会工作主任今亦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收贿控罪,裁判官李志豪将求情及判刑押后至5月3日,期间批准2人继续保释。

两被告分别为邱俊和,58岁,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及李丽珍,51岁,乐年护老院经营者,他们同承认一项经修订的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案发时邱俊和派驻玛嘉烈医院荔景大楼(荔景大楼)医务社会服务单位,负责安排出院的年长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复康治疗。他须遵守相关指引,只能提供社署注册安老院名单予病人自行拣选安老院,不得对该名单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议病人拣选由其家属或私交好友营运的安老院。

乐年护老院是社署注册安老院名单上其中一所私人安老院,由李丽珍担任股东兼董事的公司经营。

二人承认于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间分别行贿及收贿,以转介荔景大楼的出院病人至乐年护老院。

廉署调查发现,邱俊和于案发逾4年期间,先后安排共33位荔景大楼的出院病人入住乐年护老院,其中三分之一病人的家属指,邱俊和向他们推荐乐年护老院。邱俊和在转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乐年护老院时,向李丽珍收取了贿款8.3万元。

案件编号:WKCC43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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