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湾仔暴动 发型师及文员罪成 今判囚4年1个月至4年半

2024-03-08 15:07

左起蔡腾毅和丁实勲暴动罪成,分别判监4年半及4年1个月。资料图片
左起蔡腾毅和丁实勲暴动罪成,分别判监4年半及4年1个月。资料图片

2019年10月1日,民阵申请于港岛游行遭警方反对,但当日全港多区仍出现大型示威,港岛区有人堵路和纵火。54岁男发型师及39岁男文员涉案被捕,事发两年后被控暴动等罪,早前经审讯后罪名成立。暂委法官李志豪今(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判两人分别入狱4年半及4年1个月。

被告蔡腾毅(54岁,发型师)和丁实勋(39岁,文员)同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菲林明道及杜老志道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一带参与暴动;丁另被控同日在轩尼诗道319号外抗拒警员11719。

示威者「杀得性起」 行为妄顾警方及居民安全

李官今判刑时,指涉案暴动范围覆盖湾仔多条主要街道及有数百人参与,其相对规模不小,有示威者堵路、投掷物品、汽油弹及在路上淋易燃液体纵火,更有人在油站附近投掷汽油弹,而且该处邻近民居,示威者不顾危险,或是无知而愚昧,当时「杀得性起」,其行为妄顾警方及附近居民安全、令人发指,油站更可能发生爆炸,危及无辜生命,幸好无人伤亡。

国庆日挑起事端 蔡直接参与暴动

李官又指,当日是国庆节,正值举国庆祝的日子,示威者却上街挑起事端,其目的明显不过。由于蔡腾毅在案中有直接参与暴动,包括投掷砖头及叫嚣,其罪责相对较高,但考虑到他同意了案中大部分案情,在暴动中亦非带领或号召的角色,故判监4年6个月。

丁作黑衣打扮携护目镜惟角色较轻

丁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但从他案发时身穿黑衫黑裤及携有护目镜、美国国旗等物品,可见他是有备而来,藉其装备及装束直接协助或鼓励其他人,但考虑到其角色较轻,故就暴动罪判监4年;丁另涉抗拒警员罪,虽然涉案警员没有受伤,但警员当时已使用胡椒喷雾及警棍,但被告仍手放身前及挣扎,令警员难以上手扣,故以判囚2个月,其中一个月与暴动罪分期执行,故总刑期为4年1个月。

羽毛球拍可拨走催泪弹需充公

另外,丁于案发时携有羽毛球拍,控方申请充公,辩方大律师麦健明早前提出反对,指证供显示丁当晚的确约了人打羽毛球,亦没有证据显示羽毛球拍在案中曾被使用。惟李官不同意,指丁选择以当时的装束参与暴动,虽然羽毛球拍有合法用途,但在暴动中亦可被用作拨走催泪弹等,最终批准控方充公羽毛球拍。

案件编号:DCCC 430/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

《星岛申诉王》一周年生日送大礼,正举行问卷调查,参加者有机会获得足金串饰、Rasonic 电饭煲、英皇电影礼券及一田超市现金券,点击答问题赢大奖:https://bit.ly/3P4s70j

《星岛申诉王》推出全新项目「区区有申诉」,并增设「我要赞佢」栏目,现诚邀市民投稿赞扬身边好人好事,共建更有爱社区。立即「我要赞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