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受骗绑架对方痛殴兼逼令脱光拍片 货车司机认绑架抢劫2罪判囚6年
2024-03-05 14:23
44岁货车司机声称不甘受骗,2021年联同两名男子绑架对方到城门水塘,用胶棍及铁棍打致事主头破血流,威胁事主供出同党,否则「等人帮你收尸」,又要事主脱光衣服拍片纪录,再掠去4,000元现金及流动电话,事件为时约3小时,令事主患上严重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货车司机今早于高等法院承认绑架及抢劫2罪,法官张慧玲认为案中具多项加刑因素,判被告监禁6年。
张官判刑指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被告夥同另外2人绑架事主,带到郊野公园偏远处,被告等人分持1米胶棍及铁棍施袭,事主被打至头破血流,又逼令事主脱光衣服以作羞辱,历时3小时,期间更拍片纪录。
张官提到事主因此患上严重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无法过上正常社交生活,至今仍受困扰,遂以6年监禁为绑架罪量刑起点。张官续指被告等抢去4,000元现金、1部Samsung S10电话以及身份证银行卡,虽然被告用胶棍没有用刀,但同党男铁铁棍打得事主头破血流,故亦属攻击性武器,被告夥同他人犯案,抢劫罪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张官指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其中2年分期执行,共判囚6年。
案情指,2021年3月28日晚上约11时,事主X在油麻地被引诱登上一辆七人车,遭被告罗灼然及另外2名男子强行带到荃湾城门郊野公园城门水塘,途中由被告驾驶车辆,另外2人在车内徒手殴打事主。3人午夜带事主深入城门水塘,审问事主时要求对方跪下,指控事主串通「四眼」欺骗被告,要求事主脱光衣服,被告及另一人分持一米胶棍及铁棍,两度痛击事主头部四肢,分别打头约20及30下,导致事主头破血流。
被告复威胁事主供出「四眼」,否则会「仆X死」,最后再给予事主2日时间交出「四眼」,否则「等人帮你收尸」,期间掠去事主4,000元现金、1部Samsung S10电话以及身份证银行卡,而馀下另一名男子则拍下2段案发片段。凌晨2时许众人载事主回到葵涌道小巴站。事主送院后翌日出院。
被告罗灼然承认于2021年3月28日至29日连同另外两名不知名人士,在荃湾城门郊野公园城门水塘山边绑架X及抢劫4,000元现金及1部流动电话。
案件编号:HCCC292/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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