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参与六四集会罪成囚15个月  邹幸彤上诉刑期被驳回维持原判

2024-02-21 14:35

邹幸彤刑期被上诉,维持原判。资料图片
邹幸彤刑期被上诉,维持原判。资料图片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2021年呼吁市民参加受禁六四集会,受审后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邹幸彤其后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判刑。律政司不服裁决,终极上诉胜诉,终审庭恢复邹幸彤定罪,发还刑期上诉予原讼庭法官审理。法官张慧玲今(21日)午于高等法院宣判,驳回邹幸彤刑期上诉,维持原判。

张官判词指完全认同律政司一方陈词,引述终院已裁定本案中警方因应疫情严重发出禁令属必要及相称,故邹幸彤不能以当时疫情不严重为由要求刑期上诉得直,亦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上诉理由。

张官引用民主派「818流水式集会」案上诉庭案例指,完全认同原审裁判官以12个月作量刑起点,而邹幸彤无视法纪、重覆犯案,在保释期间干犯相同罪行,原审加刑3个月亦无不当,故无理据干预原审判刑,驳回上诉。

39岁上诉人邹幸彤被控于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案件编号:HCMA51/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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