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首11月缉获濒危物种案升三成 条例修订明起生效加强管制
2023-12-14 12:59
今年首11个月香港海关缉获濒危物种的案件数目共有379宗,较2022年全年的291宗和2021年全年的306宗,分别上升约30%及24%,当中拘捕263人,总货值约近8,000万元。《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附录修订内容将于明天(15日)起生效,更多濒危物种会被纳入管制。海关呼吁因应圣诞及新年临近,市民外游携带手信及纪念品回港时,须确保这些物品不属受管制的濒危物种,以免触犯法例。
渔护署濒危物种保护主任刘苑容解释,今次条例的修订主要因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的濒危物种清单,有所增减或其他更改,而作出相关的修订,当中涉及多种淡水龟、鲨鱼、海参及木材等物种。
刘苑容指出,今次条例修订的3个常见例子,例如是鲨鱼和鳐鱼,当中包括真鲨科所有种、双髻鲨科所有种及犁头鳐科所有种,均会被列入附录二。条例生效后,市面大部分被用作鱼翅的物种都会被纳入管制。另外第二个例子是红景天,红景天属所有种已被列入附录二,包括指定所有的部分和衍生物,例如一些红景天的粉末;而其种子、花粉及经包装并随时可供零售贸易的制成品则除外。
由于鱼翅和红景天粉末是附录二的非活生标本,本地卖买是毋须领有或管有许可证。不过,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或出口鱼翅及红景天粉末等附录二的物种货物,均属违法。
刘续称,第三个例子是淡水龟,今次修订涉及多种淡水龟,包括附录一和附录二的物种,例如在宠物市场常见的大鳄龟、拟鳄龟、枫叶龟、俗种蛋龟的窄桥麝香龟和动胸龟属所有种,都会被列入附录二,受到许可证制度的规管。市民在购买相关物种前,应向店铺查询其管有许可证,及来源证明,以确保来源合法。
至于香港海关缉获濒危物种的案件,海关机场科航空旅客第二组指挥官刘良智称,今年截至11月,香港海关在货运渠道缉获的濒危物种数目占129宗,占案件总数的34%;与去年全年的141宗,数字相若。而大部分在航空货运渠道所检获的濒危物种,主要涉及一些受管制木材、鱼翅及乾海参。另外亦有一些经陆路或海路货运途径缉获的濒危物种,主要涉及一些受管制的海马、兰花和乾海参。
客运方面,海关指随着疫情缓和恢复通关,出入境旅客人数逐渐回升,经旅客渠道缉获的濒危物种案件亦有上升趋势;由去年全年的150宗,急升至今年首11个月的250宗,增加达67%。尚甲主要涉及旅客在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内地携带一些受管制的濒危物种回港,包括花旗参、石斛和乾海马。
部分涉及航空旅客携带濒危物种的案件,包括有旅客由巴西经埃塞俄比亚携带受管制鱼翅来港、由美国或加拿大携带花旗参入境;亦有旅客由尼日利亚经埃塞俄比亚,携带象牙制品返港,以及从外地携带兰花来港。另外海关亦缉获部分案件,涉及旅客由印度经泰国入境魔鬼鱼鱼乾、或由印度带入受管制药材,另一宗则涉及将虎骨酒由台湾带入境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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