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歌曲影片发布反共鼓吹港独讯息 57岁无业汉认煽动罪判囚6个月 官指被告理念顽固
2023-12-14 12:02
57岁无业男涉在社交媒体以5个帐户发布共280则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包括「人不反共,天理难容」、「国安法无法无天」等。被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藐视中央及特区官员,另平均每日不只一则帖文,频率反映理念顽固,判他入狱6个月。
案情指,警方调查发现被告拥3个Facebook帐户和2个twitter帐户,分别共291名朋友和32名追随者,而被告于本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间,发布共280段可供公众浏览的具煽动言论的帖文,当中分为2大类,被告制作音乐录像,歌曲为「愿荣光归香港」,亦在录像内加插附有具煽动性言论的图片,另一类讯息则是被告用一般歌曲制作音乐录像,但同样在录像内自拍读出煽动言论等。
而当中言论包括:「打倒邪恶轴心共产党」、「邪恶轴心中国香港官员的办事能力,颠倒黑白」、「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刺杀千里投毒习近平」等。
辩方求情称被告无任何政治背景,教育水平不高,在部分影片中更展示自己样貌,可见被告对法律一知半解。另外,只有共14项讯息不断重复发布,被告社交平台朋友数目少,最多的只有284个,最少的仅4个,受众数量使讯息影响不大。
苏官判刑指,被告并非转发讯息,而是自行制作图片配以歌曲,明显想把内容广传开去,另被告渲染暴力,内容提到伤害官员及其家人,苏官考虑到会对国家安全有潜在风险,最后判处监禁6个月。
被告区健威,被控于2023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 Facebook 及X(前称 Twitter)发布、提供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图片或影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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