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向警察游乐会停车场投掷汽油弹 纵火罪成 押12月中判刑

2023-11-29 16:05

由左至右:马富善、罗康淳及徐君浩。资料图片
由左至右:马富善、罗康淳及徐君浩。资料图片

2020年12月初,3名青年在凌晨时份向警察游乐会停车场投掷9枚汽油弹,3枚击中警察货车及致其损毁。3男否认纵火罪受审,法官姚勋智今(29日)在区院法院裁定3人罪名成立,还柙至12月13日判刑,期间索取背景及教导所报告。判词指26岁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虽然他供称自己遭警员殴打及被逼配合重组案情,但姚官认为其说法矛盾、裁定其招认可呈堂;其馀两名被告则争议身份辨认,但姚官指从其外表及案中其他证据,可确立他们即案中投掷汽油弹的人士。

3名被告依次为徐君浩(26岁,药房售货员)、马富善(25岁,无业)、罗康淳(19岁,中四学生)。3人被控一项纵火罪,控罪指3人于2020年12月1日,在旺角西洋菜北街警察体育游乐会停车场,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香港政府的警察货车,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控方案情指,当日凌晨约1时许,3名被告在旺角警察游乐会外向游乐会停车场投掷9枚汽油弹,停车场内一辆警察货车损毁严重,估计维修费高达204.9万元,并不适合维修。闭路电视拍摄到被告曾在通菜街一唐楼集合后再步往现场犯案,事后一起逃离现场至马鞍山。同月18日,警方拘捕3名被告。

停车场内一辆货车起火焚烧。资料图片
停车场内一辆货车起火焚烧。资料图片
停车场内一辆警察货车损毁严重。资料图片
停车场内一辆警察货车损毁严重。资料图片

徐在警诫下承认犯案,称受马指使投掷汽油弹;其后在重组案情中,徐指出其行走路线。警方亦在上述唐楼天台梯间检获易燃物品及玻璃樽,亦在天台检获12个烟头,上有3名被告的DNA,天台门上亦发生马的掌纹。

姚官在判词中指,徐争议自己在警诫下的招认及重组案情的自愿性。徐供称,他在出门上班之际遭4名便衣警拘捕,警员取走他的眼镜, 问他与罗和马谁较熟络,他表示与罗较熟络,警员便说「将个波射落马度」,又有警员称「有黑社会咁崇高职业唔做,做乜做曱甴」。

徐又称他表示想找律师,却遭警员用手肘顶向他肋骨及打胸口等,其后在警员要求下签署记事册;警员后来又恐吓会将他的父母和室友等扣查,被带到警署后,又把白饭放在地上给他,由于认为不配合只会待遇更差,便配合警员进行录影会面,期间他再遭警员殴打及不获会见律师。

姚官指出,在两段录影会面中,徐在精神或身体上没有异样,并主动积极地回应问题,在多张截图中绘画及作出描述。徐的证供亦有矛盾,对于是哪名警员称他是黑社会,徐先后有不同说法;辩方指重组案情是由警员预设和指引,但根据片段,徐当时在多个路口被问起方向,可看出是由徐自己选择及指引,并非预设路线的情况。姚官最终裁定徐的招认和案情重组均可呈堂。

另外,辩方争议马和罗并非闭路电视拍摄到的疑人。惟姚官接纳控方证人的辨认证供,从两人被检获的衣物、身材、步姿和容貌等,可确定2人即片中人,加上马的公司信件、工作卡纪录、在涉案唐楼找到两人的DNA及马的掌纹等,可确认两人当晚曾逗留在该唐楼,及后到游乐会外犯案,最终裁定3名被告均罪名成立。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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