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男子管有2支雷射笔罪成 患癫痫无法工作官酌情判囚5月
2023-11-17 15:11
2019年10月底「追究警暴」集会发展成警民冲突,其中40岁男子于旺角附近携有2支雷射笔被捕,事隔两年半后被控,受审后早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裁判官林子康今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身世坎坷,罹患严重癫痫症致多年来无法工作,加上被捕4年以来行为表现良好,故酌情减刑,判囚5个月。
辩方求情指被告朱启轮身世值得同情,20岁中学毕业后打算投身社会,惟因脑痫症病发入院,一度昏迷留医深切治疗部,出院后曾任职搭棚,不幸工作期间再次晕倒,过去10年听从医生意见无法工作,依靠综援为生,遇上有压力或紧张之时会容易病发。辩方续指被告父母离异后,母亲携妹远走他乡,父亲疏远其后离世,目前被告独居。
林官判刑指案中控罪相当严重,被告管有2支3B级别雷射笔,可以造成重大伤害,可幸被告没有实际使用,以6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林官形容被告经历坎坷,长年因顽疾无法工作,需依靠综援为生,而被告2019年被捕,4年以来长时间承受精神压力煎熬仍行为良好,获善导会社工正面评价,故酌情减刑1个月,希望被告服刑后重投社会继续人生。
被告朱启轮被控于2019年10月27日,在香港九龙何文田亚皆老街117-121号外,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2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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