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贿赂银行副总裁助批融资申请 潜逃7年回港认罪判囚11个月

2023-11-13 18:14

潜逃7年的被告黄玮今日承认行贿等罪,判囚11个月。资料图片
潜逃7年的被告黄玮今日承认行贿等罪,判囚11个月。资料图片

两名贸易公司董事串谋贿赂1名银行副总裁,企图使该银行接受1张5亿欧元的备用信用证为抵押品以批准其融资申请,2015年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后潜逃。其中1名被告早前抵港时被拘捕,今日(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囚11个月。

被告黄玮,54岁,案发时为天和国际商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天和)董事,原被控1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被加控1项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名,她同时承认两罪。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香港社会廉洁,不容许贪污出现。本案涉及5亿欧元备用信用证,以及每月1万港元贿款,案情严重,须判处被告即时监禁。

案情透露,黄玮和潘善诚于案发时同为天和的董事。2人亦是天和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所持户口的授权签署人。2人于2015年4月与滙丰银行1名工商金融业务部副总裁商讨天和的贷款事宜,并指天和将收到1张金额为五5亿欧元的备用信用证,希望以它为抵押品向滙丰银行申请融资。

滙丰银行接受客户以备用信用证作为信贷抵押品,但2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供银行审批。2人于2015年5月先后两次与该名滙丰银行副总裁会面,要求对方协助使银行接受天和的备用信用证,并表示会提供每月1万港元的贿款作为报酬,但遭拒绝。

廉署其后拘捕黄玮与潘善诚,并于2015年11月25日落案起诉两人串谋行贿罪名。2人否认控罪,案件原订2016年1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审前覆核,但2人未有到庭应讯,裁判官同日发出拘捕令。黄玮潜逃逾7年后于今年6月底抵港时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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