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宴|王诗雅指身负隔离令期间被指示亲往求证卫生署职员身份 王反问「系咪诱导我犯法」
2023-11-08 14:12
第五波疫情期间,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染疫后,涉嫌向卫生署谎称由家出发前往「洪门宴」。王诗雅否认4罪受审,今(8日)于九龙城法院续审,王诗雅续供称有自称衞生署职员致电她询问行踪,但对方没有透露职员编号之馀,更指她「玩野」,后来有调查人员约她录取口供,但供词内容与她实际说法有出入。控方盘问下,王称确诊后在竹篙湾不断收到电话,曾试过同一时间有4人致电,她选择接听电话已是尽了责任。
王诗雅供称,约去年1月10日至11日,再有自称卫生署职员致电给自己,询问身处位置,但对方没有提供职员编号,王诗雅认为,如果对方是卫生署职员,理应知道自己位置,她向对方透露自己在北大屿山的负压病房内,又著对方如果找她便过来,对方后来问她「系咪玩野」,她则告诉对方可以致电医院查询,及后对方挂掉电话。
王指她出院后,对方曾再致电及查询她位置,又提供一个旺角亚皆老街的地址,指她如果要核实身份可以亲身前往,当时她身上有隔离令,她便问对方「系咪诱导我犯法」及指自己不可离家;后来对方再次致电,及转交上司、卫生署时任总调查助理郑国坚接听,郑透露想录取口供。
辩方大律师黄继儿展示数份王的口供纸,王诗雅供称口供纸上的对答与她当时答案有出入,而录取口供后,调查人员没有覆读口供,只是交给她和律师查看,当她表示有出入,对方却指「意思差唔多就得㗎啦」。
王诗雅重申,她在1月3日早上11时许搭的士到时代广场,在美容院逗留了约2小时,其后返回店铺工作,直到傍晚约6至7时,她前往IFC到CitySuper挑选礼物,再搭的士到干诺道西高乐花园,与朋友冲茶和聊天后,及后一起搭的士到湾景中心附近;她中途不曾回过家中,亦没有这样跟卫生署人员说过。
控方盘问王诗雅时,指王在去年1月5日于竹篙湾隔离时,在傍晚时份亦有人致电给她,当时她有否问对方职员编号。王诗雅指对方没有提供,但因为对方指示她打开「安心出行」程式及上载记录,令她暂时相信「但唔一定觉得佢系(衞生署职员)」。
控方指对方没有提供职员编号,王诗雅仍提供资料,是否满意对方衞生署职员身份。王诗雅质疑「满意」的意思,指自己只是暂时相信,又称核酸检测结果突然在1月5日转为阳性,然后不断有人致电给她,曾试过同一时间有4人致电,她选择接听电话已是尽了责任,而且竹篙湾电话讯号更比市区差,每一通电话都辛苦地完成。
控方盘问时,指王诗雅曾应郑国坚的要求,透过WhatsApp提供银行交易记录和city'super会员记录,似乎与王诗雅保护个人私隐的原则违背。王诗雅指起初郑要求传真资料,及后透过WhatsApp提供资料时,她在对方头像看到衞生署标志,所以相信对方是衞生署职员。
控方又提起张竹君曾致电询问王诗雅的行踪,王诗雅称当时不肯定对方身份,但张叫她帮忙抗疫、防止疫情扩散,所以她基于市民基本责任,将自己知道的事告知对方。
暂委裁判官叶青菁亦问到,王诗雅是否知道当时政府或社会不希望疫情扩散。王答「系」。叶官问王,当时有否想过政府如何追踪感染个案。王诗雅称有听过,但不清楚如何追踪或界定个案。叶官遂问,以王诗雅所知是如何追踪。王称「就Chase个病毒罗」,及后称不知道。
案件押后11月15日续审,届时辩方将传召专家证人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荣休教授黄家星。
被告王诗雅被票控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的资料」罪,于2022年1月6日至7日向卫生署职员辛丽芳、赖洁生及卫生主任张竹君,虚报于2022年1月3日中午至晚上的行踪。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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