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料三成劏房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 倡设6个月整改期 若无改善不准出租

2023-10-29 14:36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联同笼屋、板房、劏房居民今日(29日)回应《施政报告》解决劏房问题的建议。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联同笼屋、板房、劏房居民今日(29日)回应《施政报告》解决劏房问题的建议。

《施政报告》周三(25日)发表,列明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深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介定不符合标准的劏房。香港社区组织协会联同笼屋、板房、劏房居民今日(29日)回应《施政报告》解决劏房问题的建议,居民指出劣质劏房不人道,要及早取缔,但取缔劏房的先决条件是必须配合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配套支援措施。

协会指取缔劏房的先决条件是必须配合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配套支援措施。
协会指取缔劏房的先决条件是必须配合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配套支援措施。
协会亦建议政府亦应藉著今次讨论「最低劏房标准」的机会,订立「最低住屋标准」机会。资料图片
协会亦建议政府亦应藉著今次讨论「最低劏房标准」的机会,订立「最低住屋标准」机会。资料图片
协会建议政府用两年时间先做立法及全港劏房登记工作。资料图片
协会建议政府用两年时间先做立法及全港劏房登记工作。资料图片
协会以目前全港近11万户劏房推算及前线观察,估计全港约三成的劏房单位并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资料图片
协会以目前全港近11万户劏房推算及前线观察,估计全港约三成的劏房单位并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资料图片
《施政报告2023》列明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深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资料图片
《施政报告2023》列明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深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资料图片

协会建议政府用两年时间先做立法及全港劏房登记工作,待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合共5万单位齐备,再加上公屋供应量增加、起始租金立法及房屋署的现金津贴配套下,务须在5年内全面展开取缔笼屋、板间房及劏房工作,最终全面取缔分间楼宇单位。

倡设9准则订最低住屋标准 中3项即属劣质

协会亦建议政府藉今次讨论「最低劏房标准」的机会,订立「最低住屋标准」机会,倡日后任何住屋单位,只要在居住面积、居住高度、单位设备、通风设施、建筑安全、租金水平、楼宇管理等9项情况中,出现其中3项不达标,即可定义为不符合「法定最低住屋标准」的劣质住房单位。协会以目前全港近11万户劏房推算及前线观察,估计全港约三成的劏房单位并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

协会指,有了严格定义,亦需要有可行的执行机制及安置政策。协会建议设立执行机制及安置配套,例如设6个月整改期,若6个月内仍未有改善,将不可再作出租,直至该单位不再被法律评定为违反「最低住屋标准」为止。

至于租住不符合「最低标准」的住户,协会建议若法例实施前签定租约的,可在租约正式完结后搬离;若在法例生效后签订租约,租户有权提早解约。

吁新劏房需领牌  两年续一次

协会亦建议法例实施后,新兴建的劏房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领牌,每两年续一次牌。在法例之前装修兴建的劏房按劣质劏房定义处理,不定义为劣质劏房的,可以继续经营及领取宽免牌,需要每两年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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