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颁令政府两年内提供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今允各方有权申请延长期限
2023-10-27 17:04
彩虹行动成员、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政府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上月裁定他部分胜诉,虽确认香港法律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也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但下令政府两年后需提供如民事结合等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终院今颁布判词维持原判,但允许各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延长两年的期限,并需有强而有力的理据支持其申请,政府亦需尽力尽快执行本案命令的每一步工作,另下令政府需就终极上诉向岑支付讼费。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非常任祈显义均认为,同性伴侣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认框架,在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故裁定港府没有提供替代方法去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做法违宪。终院上月以3比2大比数裁定裁定岑子杰上诉得直,宣布声明指政府未能按《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的规定,履行其积极义务去确立替代框架,让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承认,亦未制定关系获承认后所伴随的适当权利和义务,属于违宪。有关声明将于两年后才生效,以便政府期间履行上述义务。
终院要求诉讼各方在21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岑子杰一方认为两年的期限太长,一年已足够,但终院认为一年并非一个切实可行的时限,让政府履行宪法义务及法庭命令。终院留意到政府需付出重大努力去制定和执行一个符合宪法的替代框架,以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并提供同性伴侣关系获承认后可获的权利和义务。终院批准双方均可申请延长原订的两年时限,但规定有关申请必须附以强而有力的理据,亦敦促政府需尽力尽快执行本案命令的每一步工作。
关注团体婚姻平权协会发表声明,敦促政府与相关持份者积极合作,在限令时间内制定和实施全面的框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该会表示,本港法院至今已作出共7次有关同性伴侣权利的裁决,均裁定同性伴侣应得到法律保障,当中的讯息清晰无误,法院认为在香港法例下政府有责任平等对待同性伴侣,而同性伴侣亦应过上有尊严生活。该会指,以零碎方式处理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不单费时失事,也违背岑子杰同性婚权案判决的精神。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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