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阻差办公判囚七天提上诉 官需时考虑押明年1月宣判
2023-10-12 14:03
前年民主派「35+初选」47人案4日「马拉松式」保释聆讯期间,辩方律师丘律邦欲进入西九龙裁判法院时,拒绝出示身份证,去年被裁定故意阻挠警务人员罪成,判囚7天。他不服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其代表大状指他当时真诚相信警方无权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才会不向警方出示身份证,亦认为控方撤控不按规定出示身份证罪,代表控方认同警方无权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律政司则强调警方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合法合理。法官陈仲衡听毕双方陈词后需时考虑,将于明年1月12日宣判及颁布书面判词。
35岁男上诉人丘律邦为伍展邦律师楼的事务律师,由大律师马维騉代表。丘律邦原被控阻差办公、拒绝或故意忽略服从警员命令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明文件3罪,除了阻差办公罪外的两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马指47人案涉及多名被告、受传媒广泛关注,早上时分不少公众排队取筹入庭旁听,但原审裁判官没有分析案发时晚上9时许,庭外人数寥寥可数,警方没有充分理由继续设立封锁区,而且庭外情况并不是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认为警方无权设立封锁区,控辩双方没有就警方有没有权限设立封锁区作陈词。法官陈仲衡 提到马在原审时称「不关注」警方有没有权限设立封锁区,现时上诉则称「毋须考虑」不代表「不争议」,向马说:「你讲嘢唔系咁蛊惑呀嘛」。
马又指法院保安员本身已有权要求他人在进入法院前出示身份证,毋须警方协助「多此一举」,而且阻止律师进出法庭有机会构成藐视法庭罪,认为律师进入法庭处理案件不应被规范。马重申警方没有权限设立封锁区以及要求出示身份证,亦无权阻止律师进入法院,丘律邦当时才会报警指他被警方阻止入庭。陈官则指有人自称是律师以及需要进入法庭,「并不是万试万灵的咒语」,又指出丘向警方称会向法官投诉,而令原审裁判官裁定他存心为难警方执法。马再指出丘的行为只是持续2分零3秒,没有对警长职务造成实际阻挠,认为判囚7天过重。
律政司则指辩方在原审时表明不争议警方有没有权限设立封锁区,原审裁判官才没有邀请控辩双方就此作出陈词,故原审裁判官没有犯错。律政司认为当时警方要求进入法庭的人士出示身份证,是为了防止「存心搞事」的人进入法庭,行动合情合理合法,另指控方撤控两罪不代表控方同意警方无权设立封锁区。律政司又提到丘当时拒绝出示身份证,又威胁向法官投诉,一般旁观者会认为他是制造麻烦及为难警方,强调不是任何人穿西装打呔、手持文件、自称律师,便可自由进出法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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