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涉诈骗2600万元按揭贷款 财务公司经理供称陈凯港确认申请表资料毋须更改

2023-10-11 17:28

「海港Sir」陈凯港否认欺诈罪受审。何健勇摄
「海港Sir」陈凯港否认欺诈罪受审。何健勇摄

「海港Sir」警司陈凯港涉诈骗逾2,600万元按揭贷款案,今于区院续审。控方传召财务公司经理作供,指见证陈凯港和其胞弟到律师楼签署贷款合约,而签约前,他曾向2人解释贷款申请表上的资料,并确认2人没有资料须更正;如有需要更改,可以即场改动及加签确认。案件明续审。

被告为50岁陈凯港及49岁商人汪浩毅,2人同被控两项欺诈罪,指2人于2019年5至12月隐瞒陈凯港任职警务处警司,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讹称陈凯港受雇于出众资本有限公司,及陈凯港胞弟陈凯俊受雇于新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使东亚及华侨永亨批出两笔约2,146万及480万元贷款。

被告陈凯港。何健勇摄
被告陈凯港。何健勇摄
被告之一汪浩毅。何健勇摄
被告之一汪浩毅。何健勇摄
证人冯兆麟供称,陈凯港曾确认贷款申请表资料毋须更改。何健勇摄
证人冯兆麟供称,陈凯港曾确认贷款申请表资料毋须更改。何健勇摄

华侨永亨时任客户经理、现高级经理冯兆麟供称,华侨永亨会接受中介公司转介贷款申请,而陈凯港和其胞弟于11月经地产代理升悦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向华侨永亨申请贷款,当时以电邮方式申请及提交文件;华侨永亨收到申请后,会致电联络客户确认申请,若申请获批,便会联络客户到分行签署贷款合约。

冯续称,华侨永亨会核对客户申报就职的公司电话,确认公司存在、客户在职及客户的月薪等。2019年12月23日,陈凯港和其胞弟到律师楼签署贷款合约,签约前他有核对2人的身份证,向2人解释贷款申请表上的资料,并确认2人没有资料更正或删改,最后见证2人签约;如2人当时提出更改资料,他可以即场改动及由2人加签确认。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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