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置业自住实质出租 高级消防队长呃按揭贷款780万 判囚10个月

2023-10-10 13:23

许智丰讹称置业作自住实质出租诈骗按揭贷款,判囚10个月。资料图片
许智丰讹称置业作自住实质出租诈骗按揭贷款,判囚10个月。资料图片

38岁高级消防队长2020年讹称于新蒲岗「誉.港湾」置业自住,以欺诈银行及按证保险公司批出8成按揭贷款约780万元,事件遭廉署调查揭发,早前被裁定2项欺诈罪罪成。法官陈炳宙今早于荃湾法院指被告依赖虚假声明破坏公众利益,仍坚称自己无罪,实乃「自己摧毁自己」,判他监禁10个月。

辩方大律师刘颖欣求情指案件有独特之处,在一般情况下,非自住的物业仍可获批5成的贷款,而当银行及保险公司知道被告并非自住时亦没有即时作出行动,可见事件对银行及保险公司的影响低。陈官回应指被告是申请8成的按揭贷款不是申请5成,而若银行知道物业并非自住用途根本不会批出贷款,认为辩方扭曲事实。

陈官判刑时指,定罪基础是被告藉骗取回来的贷款获得利益,包括购入965万元的单位和赚取22个月约共46万6千元的租金。陈官指出目前金管局的楼宇按揭为低于1,000万元的物业提供5成的贷款,其目的是阻止像被告一样资金不足的业主购买物业,防止楼宇泡沫爆破,而被告欺骗银行贷款以购买物业的行为正正破坏了公众利益。陈官同意事件并无构成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损失,但就公众利益而言判处缓刑并不合适,监禁是唯一适合的方法。

陈官考虑减刑理由时指,被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节省了法庭时间,过去曾做义工、向慈善机构捐款、于疫情时义务参与防疫工作,构成合理减刑因素,予以减刑2个月,判处被告监禁10个月,两项控罪刑期同时执行。陈官认为辩方指判监是「前途尽毁」的说法夸张,若被告同意说法,陈官提醒坚持自己无罪的被告是「自己摧毁自己」。

已停职被告许智丰被控于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在完成购买太子道东「誉.港湾」7座1个单位后会占用及入住该物业,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工银亚洲批准其按揭贷款申请和向他批出一笔共约780万元贷款,以及按证保险公司批准该按揭贷款的保险申请。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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