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惩教助理涉容许在囚人士取阅惩教署机密资料 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周四提堂
2023-09-26 15:40
33岁时任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疑于工作期间,容许一名在惩教所中单独囚禁的人士使用其职员电子手帐查阅惩教署机密资料,寻找另一名在囚人士以索取香烟,并亲自为该单独囚禁人士传递该支香烟。案中惩教助理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今日(26日)遭廉署落案起诉,他获准保释,本周四(28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蔡炳燊,33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控罪指他于2022年5月1日,在履行公职期间或与其公职相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当行为。
惩教署人员及在囚人士的行为操守受《监狱条例》及《监狱规则》规管。有关条例及规则禁止惩教署人员传递未经授权物品予在囚人士,并禁止惩教署人员为不正当目的而与在囚人士通讯。
被告案发时任职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驻守大潭峡惩教所,该惩教所关押成年男性羁留者。被告值勤时获发一部职员电子手帐,以个人密码登入惩教署的综合惩教及更生管理系统。该系统载有惩教署机密资料,包括在囚人士的个人资料、相片、涉案详情及囚室位置。泄露有关资料会对大潭峡惩教所构成保安风险。
被告涉嫌容许一名单独囚禁人士操作其职员电子手帐,并取阅储存其中的机密资料以寻找另一名在囚人士。被告又涉嫌应该名单独囚禁人士的要求,寻找该名被关押于另一囚仓的在囚人士并向其索取一支香烟,及带回给该单独囚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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