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与15岁女童开房拍片 休班警今认企图非法性交 官斥害群之马判囚16个月
2023-09-14 13:07
28岁警员透过交友程式认识15岁女童后,带女童到酒店开房,期间警员换上警察制服,尝试与女童性交,但未能勃起。涉案警员今(1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企图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非法性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是感情「初哥」,真心想和女事主拍拖,而女事主的感情经验较多及对警员「情有独锺」。暂委法官锺伟强指警员带同制服去酒店,明显是为了取悦女事主,被告利用警员身份犯案,是警队中的害群之马及令警队蒙羞,终判监16个月。
被告赖子梁,今承认于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帝逸酒店某房间,企图与X非法性交;他另涉用手机制作包含儿童色情内容的一张图片及一段影片,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案情透露,被告透过Heymandi认识当时15岁女事主X,被告于案发当日下午带X到酒店房间,两人见面前,X曾告知被告她年约13至15岁。被告在酒店房间内换上警察制服及抚摸X身体,被告一度戴上安全套及企图与X性交,但无法勃起。被告其后指插X阴道,及用手机拍摄1张照片及1段影片。被告在去年3月15日被捕,警诫下承认犯案。
辩方求情指,X对警员情有独锺及喜欢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士,X对性及感情较有经验,而被告从未曾拍拖,他以为自己「追紧」X及真心真意想拍拖,事件不涉及被告利用警员身份犯案,「成件事真系早左啲」,如果事发隔半年才发生,情况便会不同。
锺官质疑,被告带同用于执勤的警察制服到酒店房间,去讨好X,是否亦属利用警察身份犯案;而且根据被告与X的Whatsapp纪录,X当时亦有男友,该男友亦是警察,X更以「主人」称呼对方。辩方则指,该「男友」只是X的倾慕对象,而被告是感情「初哥」,虽然被告行为愚蠢,但亦是出于真心喜欢X。
锺官判刑时,指被告案发时向X表明警察身份,在当值以外的时间带同制服去酒店,明显是为了取悦女事主、从而达到目的,被告更知悉X男友是警察,显然犯案有详细计划;被告是「警队极小撮的害群之马」,正如被告在自己求情信亦提到他的行为令警队蒙羞、令市民对警队有负面观感。被告利用警员身份犯案,知法犯法,判刑须阻吓及以儆效尤。
锺官又指,本案反映近年香港令忧虑的现象,时下年轻一代守法意图识非常薄弱,无考虑犯罪后果、直到东窗事发,但为时已晚、大错已铸成才后悔莫及,被告案发时已有3年执法经验,仍有此种现象、令人忧心,最终判监16个月。
法庭记者:王仁昌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