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独家|旧楼冧石屎事故频生 法团主席或要负刑责 法团忧「上身」恐爆劈炮潮
2023-09-07 08:00
近期旧楼塌下外墙石屎事件频生,甚至击中车辆和途人,当中旺角道宝安大厦于7月2日塌石屎后,警方拘捕涉事单位业主和业主立案法团主席,事件引起各区不少旧楼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关注,担心随时要负上刑事责任,据悉有法团成员更拟辞职避祸。有法团主席接受本报专访表示,目前对事件采取观望态度,暂未有辞职打算,一旦相关案件的法团主席被判罪成,其法团委员或会集体请辞,各区旧厦法团亦可能出现「劈炮潮」。
除了旺角道宝安大厦于7月2日塌石屎击中车辆后,警方拘捕有关单位业主和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据悉警方在多宗塌石屎事件中,曾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和法团主席前往警署录取口供,当中有法团主席闻讯大惊,担心义务出任法团管理委员会职务却要负上刑事责任,因此请辞,随后管委会秘书及司库也相继提出辞职。
东区一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接受本报专访表示,对于警方拘捕宝安大厦法团主席,其法团委员有很大反响,纷纷观望被捕人会否遭正式控告及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大家义务工作,靠热心为街坊服务,如果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团可能会散,变咗无人管。」
主席续称,其大厦已有50年楼龄,以往亦曾有石屎塌下,幸未伤人,随即进行维修,因此担心再有同类事故会被追究刑责,但他本人暂时未有辞职的打算,「我哋73年入伙已经成立法团,同街坊关系好好,得到大家信任,所以自己都做咗法团20年,一直做到而家。」他强调,「如果做义工要负上刑事罪行,法例是否应该检讨?」
对于其大厦是否日久失修,主席说最近一次大维修已是20多年前,2018年曾申请「楼宇更新大行动2.0」,经积极争取后,去年2月获市建局同意进行,并于去年下半年获指定工程师为大厦进行初步「验身报告」,查找需要维修的地方,现正与市建局探讨招标工程,已通知业主获得资助,但仍要支付部分费用,业主均表示同意。
记者随后视察旧厦和唐楼,发现不少「甩皮甩骨」,其中大角咀一幢楼龄近50年的旧式大型屋苑,多幢大厦外墙油漆剥落,有连接两幢大厦的石屎檐蓬底部更露出钢筋,疑曾有石屎塌下。至于法团主席被捕的宝安大厦,大堂姓杨保安员表示,塌下的石屎来自16楼的僭建物,屋宇署已派员进行清拆工程,据悉涉事被捕的业主购入单位时已有该僭建物,认为旧楼日久失修兼有僭建物会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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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宝安大厦法团主席及涉事业主被捕一事,指人员于7月2日拘捕55岁姓何男子及62岁姓陈男子,涉嫌容许物件从高处堕下。两名被捕男子获准保释候查,须于9月上旬向警方报到。案件现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十队跟进。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及民政事务总署回应,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是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负责妥善管理大厦的公用部分。《条例》授予法团的权力及职责,由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代表法团行使及执行;管委会委员如真诚地及以合理方式行事,则无须为行使或执行《条例》授予法团的权力或委以的职责,而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就近日发生的大厦外墙剥落事件,发展局已经与屋宇署、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及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成立常设沟通机制,加强对未遵办强制验楼通知楼宇的执法和支援。民政总署及地区民政事务处会积极配合,包括举办讲座,邀请相关大厦法团和业主出席,向他们提供市建局的财政和技术支援的资讯;协助加强屋宇署及法团之间的联络;加强联系相关法团和业主,了解大厦跟进验楼通知的情况,并向屋宇署反映,让该署按法例跟进。
屋宇署表示,政府于7月19日宣布加强执法和支援楼宇业主或法团的措施,重点跟进通知期限已届满而尚未遵办的楼宇。针对已委聘注册检验人员的1800幢楼宇,屋宇署自7月下旬起向相关注册检验人员发信,要求于1个月内交代进度,并敦促加快进行检验及/或修葺工程。
屋宇署续称,针对仍未委聘注册检验人员的900幢楼宇,屋宇署自7月下旬起向有关业主或法团发警告信,要求尽快委聘进行检验工程,1个月内交待进展或确实工作计划。若业主或法团收到警告信后不交待进展或确实工作计划,致遵办通知的进度欠佳而无合理解释,屋宇署会果断执法,最快会在今年第4季开始检控。
对于有心遵办通知的法团或业主,屋宇署会联同市建局和民政事务处(下称3方)提供一切所需协助。针对仍未委聘注册检验人员的楼宇,3方会主动接触有关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提供资讯、协调、技术及财政支援,包括协助成立法团、申请「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出席法团会议向业主介绍「2.0行动」。
记者 徐裕民 梁国峰 李建人 实习记者 源琛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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