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等3人摆街站违例展示横额 今罪成各判罚款2500元

2023-08-31 17:27

李子华(左) 、「阿牛」曾健成(中) 及吴超广(右)今罪成各被判罚2500元。褚乐琪摄
李子华(左) 、「阿牛」曾健成(中) 及吴超广(右)今罪成各被判罚2500元。褚乐琪摄

香港民间电台创办人曾健成连同2名义工于去年5月在铜锣湾港铁站外摆街站声援在囚人士,期间疑展示标语横额,事后被票控「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张贴招贴或海报」。3人否认传票控罪受审,裁判官何慧娴今(3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定3人罪成。何官指涉案街站横额面积不小及抢眼,在繁忙的铜锣湾发生,造成的滋扰不小,加上3人不认罪,遂各判罪款2,500元及另赔偿移除费157.4元。

被告曾健成、李子华及吴超广被票控于2022528日下午58分,在香港铜锣湾渣甸坊近铜锣湾港铁站F出口外行人路,展示3张横额(每张约1X 2米),2块写有字句的布(每张约1.5X 3米)在政府土地上,但未获主管当局书面准许。

何官今裁决时,指各被告当日在铜锣湾展示3张横额,后来遭食环署人员上前提出检控。曾健成没有律师代表,他争议案中执法人员选择性提控;李和吴由大律师司徒子朗代表,争议控方无证据证明两人知悉前年12月在铜锣湾有相同街站,未能证明横额属永久及惯常性展示,并指食环署人员并未事先警告,这对被告表达意见的自由造成不相称的限制。

何官续指,根据食环署人员在前年124日及11日所拍照片,街站摆放方式大致相同,而案发当日3名被告精心设置街站,明显非短暂性或快闪式,故已满足永久及惯常性展示的控罪元素。街站设置在港铁铜锣湾站外、人流繁多的地点,引致行人停下驻足及有人行近签名等,并非小规模。

虽然食环署人员当日没有事先警告,而街站当时只摆了约10分钟,但食环署人员在前年124日及11日有观察到街站,当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已是某程度的容忍,并未对被告表达意见的自由造成不相称的限制,亦非执法偏颇或有不一致之处,终裁定3人罪成。

曾健成求情时,指此案定罪后,日后再难于香港摆街站,反问若摆街站不能在闹市进行,难道他要到山上表达诉求,而事前取得地政总署批准,更是无异于「与虎谋皮」;曾又希望控方可归还涉案横额,指证物本身无罪。惟何官接纳控方所指,横额是与罪行相连物品,亦是促致本案的物品,故下令充公3张横额。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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