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申诉遭雇主强迫劳役被拒 司法覆核胜诉后政府提上诉 上诉庭需时考虑押后裁决

2023-08-31 16:52

政府上诉指案件不属强制劳役,警方处理方法无误。资料图片
政府上诉指案件不属强制劳役,警方处理方法无误。资料图片

外佣在雇期间被英籍雇主非礼及强迫替雇主手淫,她早前申请司法覆核,成功推翻警方拒绝她申诉自己是人口贩运及强制劳役事主的决定。政府方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指,本案并不属人口贩运或强制劳役,警方已履行责任并充分作出调查,故认为警方拒绝外佣申诉一事无误;外佣一方则认为警方对强制劳役的调查没有任何文件纪录,存在严重缺陷。上诉庭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上诉方为警务处处长及律政司司长,答辩方为代号「CB」的外佣,利害关系方则为保安局局长。上诉方认为原审法官根据答辩方所提供的不足够证据,错误地裁定警方没有充分调查「CB」是否人口贩运及强制劳动的事主。《香港人权法案》第四条规定当局需向强制劳役事主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就事件作出适当而有效的调查,也需告知事主调查的性质和范围。政府虽有广泛的酌情权去履行调查责任,但如政府察觉到有合理怀疑事主被人口贩运及强制劳役,便需进行调查。

上诉方指有关调查重点在于过程而非结果,认为警方已正确合法地履行责任,充分调查涉案人口贩运及强制劳动的事宜。本案没有证据显示CB被威胁如不服从雇主指示,便会受惩罚或限制人身自由,故不属强制劳役。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人口贩运指标」标准,CB在众多条件中只符合「在工作地点睡觉」一点,不涉不正当金钱交易,未能证明她是人口贩运事主。对于法官高浩文早前裁定警方未能履行法定责任去调查CB是否人口贩运及强制劳役事主,宣布此事可能与现行法例没有特别针对强制劳役行为的刑事罪行有关,上诉方力陈本案具强而有力的理据去推翻原审法官的裁定,亦认为毋须特别就强制劳役立法。

答辩方认为警方违反职责,没有充足调查CB是否被人口贩运和强制劳役,而警方调查文件从没提及强制劳役的事宜,显示警方完全没有考虑CB被强制劳役的可能性,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警方拒绝申诉的决策过程。上诉方另指CB的雇主被控非礼罪,在警方充分且有效调查后进行审讯,CB亦曾出庭作证,对非礼事宜的调查已足够,认为答辩方没有证据证明警方没有充分调查。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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