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女经纪涉刑事恐吓法官 今判囚4个月监禁
2023-08-18 13:21
45岁女保险经纪涉刑恐区域法院法官。被告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判处4个月监禁。
被告梁慧萍于2023年2月24日威胁区域法院法官会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意图使该法官受惊。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收到被通缉人士唆摆,对通缉人士错误投放感情,才会犯下此案。辩方亦指被告只是寄出信件的人,对司法机关或法官本人并无怨恨,并有悔意。被告也曾向控方提出无损害利益供词申请,愿意指证写恐吓信的人,故希望能判处较轻刑罚。
裁判官称,接纳被告不是写恐吓信的人,亦不认识区域法院的法官,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从此事件获益。裁判官考虑到整体情况,认为量刑起点应为6个月,但鉴于被告认罪,刑期可扣减三分之一。
案情指区域法院法院法官曾驳回了被通缉人士的民事诉讼申请。从被告的手机上,亦找到与被通缉人士的讯息。被告在2月24日在中环餐厅指示店员向区域法院法官传真恐吓信,内容带有侮辱、恐吓字句,并多次提及法官即将会死亡。被告于2023年3月24日在其住所被捕。
法庭记者:吕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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