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九龙城宾馆袭击清洁工并纵火 双程证男被判囚3年2个月
2023-07-27 16:23
持双程证的38岁无业男于去年初赤裸上身闯进九龙城一幢唐楼宾馆,打伤7旬清洁工并纵火烧床单,更一度将酒精消毒喷雾喷向清洁工及试图点火,又用垃圾桶袭击清洁工头部约30秒,使垃圾桶亦因此受损。无业男早前承认伤人、刑毁和纵火共3罪,暂委法官周燕珠今(2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被告在唐楼内纵火,对住客及周遭地区造成巨大风险,报告又显示他重犯风险高,终判监3年2个月;被告另涉违反缓刑令、故额外加刑10天。
法官今判刑时,引述精神及心理报告内容,指38岁被告冯锦明于2019年来港,他来港前从事农业,被告在中一时遇上交通意外,事后认知受影响,被告亦有酗酒习惯,他饮酒后有较高的暴力风险及难以预料的暴力行为。
虽然辩方求情指事主在案中伤势非最严重者,被告案发时受酒精影响,亦没有使用刀等武器,案件也不涉及三合会或报复性质。但法官不认同案件严重程度较低,指被告知悉自己酒后会失控,而事主并不认识被告,绝不会预料到遭被告袭击,更可怕的是被告将酒精喷向事主及试图点火,而当事主逃跑,被告亦尾随及用垃圾桶施袭,事主当时处理无助状态,只能尝试喊叫救命,事件对事主而言必然是恐怖的体验。
法官又指,被告当时携有打火机,显示他并非卤莽行事,而案发在只有一条楼梯的旧式唐楼,如果火势蔓延,对唐楼住户及邻近居民构成巨大风险,虽然火势很弱,毋须消防员到场,但案情仍属严重,终判监3年2个月,以反映被告罪责。另外,被告早前另涉沙田一宗袭击案及被判缓刑,因违反缓刑令,另判监10天。
案情指,被告于2022年1月2日赤裸上身闯入太子道西388号某宾馆8号房间,当时事主区振邦正在清洁,区向被告表示,如果不是租房便离开。被告身持黑色笔记簿及语无伦次,其后拿出酒精搓手液喷雾喷向区,更尝试用打火机点火、但不成功,被告其后拳打了区的额头两次。
区逃走到7号房,但被告跟随,更脚踢区的胸口,致区倒地。被告又拿起塑胶垃圾桶袭击区的头部数次,袭击持续约30秒,垃圾桶亦受损。区大叫求助,6号房租客目睹事件,立即喝止被告,被告便走回8号房内。警员到场后,发现8号房内的床单被燃点,而被告正手持酒精喷雾和打火机,警员随即拘捕被告。区的头皮和额头裂伤,胸口亦有瘀伤。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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