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拖欠员工薪酬 董事及秘书各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2023-08-10 14:42

一间工程公司涉拖欠员工薪酬且未按劳审处判令支付款项,其公司董事及秘书被判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一间工程公司涉拖欠员工薪酬且未按劳审处判令支付款项,其公司董事及秘书被判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劳工处指「广明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一名员工合共约13万元工资而被检控,该公司的董事及秘书今天(10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法庭又颁令该公司须向事主支付尚欠的24.8万元款项。 

案情指,涉案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事主的工资期届满后及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涉款约13万元。该公司亦没有在劳资审裁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14天内,根据判令向该名雇员支付约24.8万裁断款项。而上述罪行是在其两名公司负责人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他们亦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公司董事及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雇员发放工资,以及按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发言人重申,处方不会容忍欠薪的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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