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7男女4年前包围深水埗警署暴动罪成 3人被判监 4人入教导所
2023-08-02 15:27
2019年8月底有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警方在冲突中拘捕多人。其中6名男女早前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有1人认罪。法官王诗丽今(2日)在区域法院判处3人监禁24至32个月,其馀4人则判入教导所。
王官今判刑时,引述辩方求情指暴动人数不多、时间不长和范围不大,暴动规模较小,各被告没有作出暴力行为、参与程度较低,而暴动中没有市民或警员受伤,亦没有财物损失或严重交通阻塞,现场也没有人纵火,警方甚至毋须使用催泪弹驱散人群。
王官续指,虽然无证据显示各被告作出暴力行为,但他们均携有口罩、防毒面具和护目镜等,邝另携有急救用品,顾、姚和17岁女被告更携有雷射笔。案发在人烟稠密的深水埗区,示威者人数由数十增至120人,有人用喷漆损坏公物,亦有人在马路上奔跑,影响道路使用者。此外,案发时有不同雷射光照向警署,示威者公然挑战执法者,为本案严重之处。
王官采用34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张和田背景良好,酌情减刑2个月,判监32个月;顾在开审前认罪,减刑后判监24个月;馀下4名被告较为年轻,姚珈瑜在今年3月因干犯洗黑钱罪而判入更生中心,王官认为教导所具有惩治性和更生性,故判4人入教导所。
7名被告依次为张嘉栋(24岁,学生)、田倬行(29岁)、顾嘉杰(28岁、混凝土工人)、邝炜心(20岁,学生)、马紫妍(19岁,学生)、姚珈瑜(19岁)及17岁女生,同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出的钦州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顾早前承认暴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共2罪,被判监24个月。
其馀6名被告则否认暴动等罪,经审讯后均被裁定暴动罪成。张和田被判监32个月,其馀4人判入教导所。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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