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户虚报资产判囚两个月缓刑一年 房署取消其户籍
2023-07-24 17:27
一名居住于将军澳彩明苑的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违反了《房屋条例》第27(a)条而被检控,今日(2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判被告监禁两个月、缓刑一年。该居民已迁离有关公屋单位,其公屋户籍亦已被取消。
拥一幅市值200万元新界土地
该居民于2022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土地,其后调查揭发,该居民案发时拥有一幅市值评估为200万元的新界土地。
房屋署发言人表示,作为厘定租金以及审核续住公屋资格的基础,住户必须准确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并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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