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涉以色情短片胁迫少女性交 拒认猥亵侵犯等4罪 案件今区域法院开审
2023-07-11 17:10
19岁社区主任涉于2021年9月及11月,两度先后以虚假身分相约两名女子在酒店房间见面,及后胁迫她们发生性关系,期间更非礼其中1名女子,被控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猥亵侵犯等共4罪。他否认所有控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其中一名事主作供时指,她本身答应于交友平台认识的男子庆祝生日,但该男迟迟未有现身,并透过对话向她指出「唔好私底下讲我坏话,我会知道」,以要求她与被告发生性交,否则公开其个人资料等。
被告黄炜龙被控1项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罪、2项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罪及1项猥亵侵犯罪。
控罪指,黄于2021年9月22日,在香港九龙旺角登打士街1号香港旺角智选假日酒店1613室,企图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致X与他作非法的性行为,即非法性交。黄另于同年11月7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72号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807室,两度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致Y与他作非法的性行为,即非法性交;以及于同日同地,猥亵侵犯女子Y。
控方开案陈词指,2021年8月中,女子X透过「Heymandi」手机交友程式认识了一名自称为「黄子豪」的男子,他们其后透过Telegram联络,及后在黄子豪提出下,X同意在同年9月21日于旺角智选假日酒店与黄子豪度过生日,及到酒店见面谈天等但不会性交,到晚上大约10时,X先到达该酒店登记取房,黄子豪称他因事稍后才到达,X进入房间后,黄子豪称自己还在忙,而他会有一个朋友正前往房间,及至翌日凌晨时分,被告到达房间,向X表示自己是黄子豪的朋友,期间收到来自黄子豪的讯息,当中声言有办法知道X和被告在房间的对话和他们的手提电话内容等,并要求X和被告性交,否则X个人资料会被公开,X感到害怕,也有在酒店房间内与被告提及此事,被告向X提出配合声言所要求进行性交,并害怕自己性爱片段被公开等,但X拒绝配合要求,X决定离开酒店房间回家,以及与被告交换电话。
回家途中,X继续收到讯息并被要求返回房间,否则X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会被公开,同时X联络被告,被告被继续表示要和X进行性交,X感到害怕,决定回到酒店房间,但表示拒绝性交,同时又继续收到来自黄子豪的讯息,X需要达成要求,但X拒绝,最终至凌晨约3时半,X决定先行离开房间回家,期间继续收到黄子豪讯息,但X没有配合并回到家中,事件后,被告曾与X通讯,包括继续声言被黄子豪威胁等,X表示会报警,以及指出被告就是黄子豪,但被告声称与他无关。
被告在同年11月8日被拘捕,警诫下保持缄默,并被检取了3部手提电话及自愿和在公平的情况下告知警方手机密码。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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