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收银员认利诱两12岁女童援交 待索心理报告6月判刑
2023-05-18 13:14
26岁油站男收银员去年初于社交平台结识两名12岁女童后,再透过讨论网上游戏而获取对方信任,以安排「搵快钱」利诱对方援交,警方其后在放蛇行动中作出拘捕,被控3项企图促使他人成为娼妓罪。他今日于区域法院(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所有控罪。案情透露,被告先后向两名女童问及想不想赚钱,可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被告亦从而赚取佣金,另再向诱饵女警员解释赚钱方法。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还柙被告至6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其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
被告沈天韦承认于2022年3月17日,在香港企图促致女童X及女童Y成为娼妓;以及承认于同年3月22日,在香港企图促致警务人员24646成为娼妓。
案情指,女童X与女童Y是同学,二人均为12岁中一学生。2022年3月17日,X的同学介绍被告给X认识,便在WhatsApp开始与绰号为「鬼囝」的被告交谈,期间X向被告说会升中二,被告人问X想不想赚钱,X假装需要钱,被告再问X是否有性经验,说X只要在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或介绍其他女童,便可赚到很多钱,被告声称X虽然每次只须向一名客人提供服务,但若提供「3P」服务则可赚取更多钱,被告亦问X是否大胸和处女,X均回答是,故可替找客人「买你第一次」,并向X索取个人照片,但X拒绝,被告又问X有否看过色情影片,指价钱其视乎X的服务范围而定,以及抽取所赚金额两成或三成,其后被告问X可否翌日晚上8时到尖沙嘴,但X的母亲得知X与被告对话,随即利用X的电话发短讯警告被告,表示会报警。被告表示甚么都不知道,并停止与X交谈。
就另一项控罪,X在WhatsApp一边与被告人交谈,一边将二人的对话纪录转贴在同学群组,Y则是当中成员,故得知被告安排女童卖淫,亦为了证实被告从事这非法勾当,Y便叫X介绍她给被告认识,在同日被告在WhatsApp主动开始与Y交谈,被告问想不想赚钱,Y假称朋友欠她钱并需要3000元,Y表示自己12岁半,被告再问Y是否处女和大胸,Y回答不算大胸但为处女,Y问是否真的会赚到很多钱,被告说会多于5000元,Y问是否要「陪仔」或「开房」,被告说不用陪,再提议使用电话交谈,又要求Y自拍胸部照片或翌日见面,Y均拒绝,被告其后声称与第一个客人第一次性交,可赚取3000元至5000元, 以及查问Y的名字,Y便编造假名。最后,被告要求使用电话与Y交谈,Y随即假装二人的对话给父亲发现,冒充父亲发短讯警告被告,表示会报警。
及后X、Y各自向母亲讲述事件并报警处理,女警员19186是警方诱饵人员,则奉派调查本案,同年3月22日,使用「Grace」的绰号在WhatsApp主动开始与被告交谈,并自称是X和Y同学的朋友,而被告自称「Peter」,被告问警员可否外出,声称可帮对方「搵快钱」,每单约几千元至一万元不等,警员表示想赚钱,亦可外出,被告另表示所赚快钱未必全部合法,提议改用电话与警员交谈,因之前曾有其他女童的父母发现此事。女警员19186将诱饵电话交给另一女警员24646,再以Grace的身分与被告继续交谈,且在下午收到被告来电,期间女警员指出其年龄为12岁。被告又问有没有兴趣赚钱,并解释有两种方法赚钱,即陪男子到酒店性交和介绍女童给被告,女警员要求被告告知工作详情,被告人便提议面谈。
同日下午约5时半时,女警员24646与被告在旺角西洋菜南街51号附近见面,其他警务人员则在附近埋伏,被告随即叫该女警员跟他到酒店开始工作,但遭到拒绝,要求被告告知更多工作详情,被告再解释可选择到酒店陪男客人,提供手淫、口交或性交等服务,若客人舔其下体,可多赚200元。其后,被告人问女警员是否处女,女警员声称没有任何性经验,被告接着会替找客人及到酒店,但因女警员是处女,被告可争取 4500元。被告声称因这是第一次提供性服务,故只会收取200元至300元为佣金。
最后,行动曝光,另一警员向被告上前表露警察身分,作出拘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我今日约啲囡出嚟,想介绍佢哋做鸡,我就可以赚佣」,并在警诫录影会面上指出,曾提议与客人「开房」赚取4500元,但当时仍末安排客人,而「搵快钱」意思是提供性服务和进行性交易,以及单独行事,不涉任何犯罪集团等。
控方透露,被告过去有2次刑事定罪记录,包括猥亵侵犯及游荡罪。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很早阶段已表示认罪,显示出其悔意,坦白认罪是他唯一的求情理由,被捕后已知道做错了,冀法庭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医生报告,以了解到就本案其心理状态。
李官提出,本案无证据显示跟其精神状态有关系,加上罪行涉及未成年少女,尤其在社交平台上针对约12岁的幼童,属加刑因素,故将为被告先索取心理医生及背景报告,并押后案件至6月1日下午判刑,期间被告续须还柙看管。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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